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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湖南省委会机关设置

来源:民盟省委会 作者:办公室 编辑:尹宏 2012-03-01 00:00:00

民盟省委机关现设5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人事处)负责民盟省委“全会”“常委会”“主委会”等会议文件资料准备工作,承担会议记录;承办民盟省委有关文件、年鉴、大事记及全省民盟信息的收集编写工作;负责机关报刊、书籍和文书档案的管理及民盟省委文件的印发工作。负责民盟省委机关经费的预算、申报、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办公设备、用品的购买、发放、保管和车辆管理与调度以及文印、收发等工作;承办民盟省委各类会议的有关会务工作;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的有关生活福利工作;负责机关对外联系、接待及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民盟省委机关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承办机关干部、职工的考察考核、晋职晋级、工资变更、流动调配、学习培训及保险福利;负责机关人事档案、机要文件、保密工作及民盟省委印章的管理;承办各类劳动、人事报表;负责办理机关工作人员离退休手续及管理;负责办理机关伤病慰问、死亡怃恤及困难救济等工作。

(二)组织处贯彻执行中国民主同盟的组织路线、方针、政策,制订、实施全省民盟组织建设的规划;负责省以下地方组织和省直基层组织的建立、发展及全省骨干盟员的学习与培训;负责地方民盟组织领导班子以及省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的考察、协商和推荐;负责民盟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与人才举荐工作;承办全省盟员盟籍、档案的管理及统计报表工作;负责民盟省直基层组织的归口管理,处理盟员来信来访。

(三)参政议政处制订民盟省委参政议政工作计划,指导和推动全省民盟地方组织的参政议政工作;组织民盟省委有关专门委员会开展参政议政活动,完成民盟省委的参政议政专题调研和其它有关调研任务;负责省政协大会的发言材料、提案准备工作;组织盟员就中共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报告、省有关决策文件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反映社情民意,做好民盟参政议政信息网工作;做好与省政府有关厅局、部门的对口联系的工作;负责与我省盟员中省和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为他们履行职责服务。

(四)宣传联络处宣传中国共产党统战理论政策,宣讲党盟合作优良传统;主抓民盟省委思想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推动民盟市州组织和省直基层组织的政治思想及宣传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宣传党的时事政策和民盟中央有关会议精神;编印民盟省委机关刊物《湖南民盟》,管理、维护民盟省委网站,负责民盟省委短信平台信息编审;组织民盟省委机关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编发有关学习资料;组织开展参政党理论研究,承接相关课题的研究及招标工作;加强与省内外媒体联系交流,注重在主流媒体的宣传力度。

(五)社会服务处制订和组织实施社会服务工作计划,指导和推动全省民盟社会服务工作;开展智力支边扶贫工作;负责民盟省委主办的各类学校以及全省各级民盟组织的社会办学工作的指导;开展科技咨询服务,承办对外联络有关经济事务;开展有关社会服务的专题调研和对外联谊工作;承办社会服务工作的各类统计报表工作。

来源:民盟省委会

作者:办公室

编辑:尹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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