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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改革创新力度 推动湖南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可持续健康发展

编辑:redcloud 2013-01-28 00:00:00

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规模逐年扩大,带动农户能力逐步增强。据统计,截止至2012年上半年,全省累计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11910个,成员161.1万人(户),占全省总农户数的11.6%。从2009年至2011年,每年都以50%的增速发展。不少农村能人、农机大户、龙头企业、乡镇涉农技术站所,特别是一些返乡创业农民和大专院校毕业生逐步成为领办合作社的主力军。截止到20126月,全省参与农民合作社的大学毕业生已达1269人。尤其是大学生村官领办了合作社。而且合作模式不断创新。从初期主要以技术服务、信息服务模式为主,发展到目前多种合作模式并存。

民盟省委在我省各地所进行为期一年的调研发现,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还存在许多问题:一是发展相对比较缓慢。目前,湖南省还有1200多万农户未加入合作社,占全省农户数的88.4%,远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截至2011年底,全国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52.17万家,实有入社农户4100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6.4%。湖南落后全国水平4.8个百分比。主要是因为政府支持力度不够,湖南财政支持合作社的资金投入近几年每年投入为600万元,2012年增加为700万元。但相对于发展中的合作社而言仍是资金杯水车薪。平均每个合作社财政投入587.74元,平均每个合作社农户财政投入4.35元。

二是合作社本身也存在许多问题。如出现了一些为争取国家的优惠政策,取得项目资金成立的“空壳社”、“家族社”;农民合作社大多数是自发组织起来的,规模一般比较小;很多农民合作社在经营中没有真正成为“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经营、自我服务”的组织,大多表现为“公司+农户”的形式;内部资金缺乏,农民一般以土地入股,很少有资金入股。金融机构更是很难支持合作社的发展,因为合作社连抵押贷款的资产都没有,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不能用来交易,房地产才能作为抵押品。农村土地制度制约了农村金融的发展,即使是农村信用社,贷款的主要对象也城市化了;人才的匮乏。农民资金创建的合作社,成员基本上都是小学毕业生和初中毕业生为主。大中专毕业生进入合作社不能享受城市职工的社会福利待遇,阻止了一批愿意从事农业的人才的进入;缺少政策的扶植。现阶段农民合作社的用电政策、用地政策、税收政策等等,都按工业企业的标准实行,制约了合作社的发展。

为此,我们建议:

一、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加强规范化管理

1、进一步完善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农民合作社是一个合作组织,农民应成为合作社的主体,所有的制度建设应该把合作社的发展及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不同于企业的表决用资金投票,“一人一票”的表决制应坚决坚持。

2、加强财务制度建设。财务制度建设非常重要,调查中发现,农民合作社大多数都没有完善的财务制度,小型合作社连财会人员都没有,更谈不上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合作社是一种新型的农民组织形式,应该建立具有独特的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

3、建立农村审计体系,完善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应着力增强成员的参与意识与民主意识,充分尊重成员参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民主控制,努力消除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中的家长制,培养成员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认同感,增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凝聚力。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日常工作中,需要着力解决的是规范问题要做到有章必循、执章必严和违章必究。要建立风险保障基金和风险防范机制,调节市场风险增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风险承受能力。要切实加强股金管理,防止股金流失,尤其要杜绝侵吞股金现象,切实保护成员利益。加强监督建立健全约束机制。把好“入口”和“出口”关,对加入条件加以限制。只有符合条件的成员才能加入。同时,也要尊重成员退出的自由权利,但应对退出人的退出申请进行规范操作如盈余的返还、亏损的分摊等都应按章程规定实施。

4、建立分工明确和紧密配合的内部机构。应借鉴现代企业的内部机构设置,坚持精简与效率原则,建立一个设置科学、运作规范、管理有序的机构体系,设立成员大会、监事会、理事会、经理班子以及相关职能部门。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创新农村金融制度

1、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加大省级财政的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财政除了上级政府财政资金投入外,要配套加大本级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

2、加大引入企业资金。建立企业出资金、政府引入技术及人才、农民出土地和劳动力的合作模式。

3、创新农村金融制度。农村与城市不同、合作社与企业不同,金融机构不愿意对合作社投入资金,就是农村信用社的资金也城市化、工业化了。要拓宽融资渠道,必须创新农村的金融制度。建立了一种企业、政府、农民三位一体的农民合作社模式。今后还要创新多种模式,不能统一一种模式。

4、建立农村合作银行。专门为农民合作组织服务。现有的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这些银行与农村、农民、农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存款大多来自农民。建议由这几家银行为主体组建农村合作银行。资金专款专用。

5、建立政府担保体系。由于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不能交易,只有经营权,加上合作社没有可以用来抵押的资产,贷款成了难题。我们认为,应该由政府担保部分贷款;土地经营权可以进行部分贷款;非农村合作银行取得的农民存款,必须贷给农民,“取之于农、用之于农”。

三、建立引进人才和稳定人才的长效机制。

1、引进引进人才和稳定人才是当务之急。创建农民合作社的主要人员不改变原有身份,待遇享受企业职工待遇。大中专毕业生进入农民合作社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工作,享受“村官”同等待遇。

2、县级及其以下政府公务员的晋级必须有农民合作组织工作的经历。

3积极开展教育和培训提高农民的合作能力。一是要普遍开展农业生产技能培训让每个农民都掌握一至两项实用的致富技术。二是要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农村成人教育扩大职业教育在农村的招生规模加大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教育农林类专业学生的助学力度。三是要培养一批有合作经济思想、懂合作经济组织指导知识的干部以带动合作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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