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究竟是否适合说理,由于文化背景的不同,在中西诗学理论界自来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见解。“文主理,诗主情。”这是我国古代学者传统的说法。宋人严羽“诗有别趣,非关理也。”(《沧浪诗话》)无异在诗与理之间人为地划出一道鸿沟。明人袁宏道也说“诗入理愈深,然其去趣愈远矣。”《叙陈正甫会心集》)王世贞甚至说诗“一涉议论,便成鬼道”(《艺苑危言》),都是视诗理如同水火。相反,西方则一向非常崇尚理性,认为说理深刻是一首好诗的重要条件。古希腊学者亚理斯多德认为“写诗这种活动比写历史更富于哲学意味,更受到严肃的对待;因为诗描述的事件带有普遍性。”(《诗学》),意大利诗人但丁指出:诗有字面的寓言的、哲理的、奥义的“四义”。明确地把“哲理含义”作为一个专门义项。中西两说,各执一端,形成“二律背反”:“说理难出好诗”——“说理才有好诗”。究其实,两说都拥有相对的真理性。只是各执一端,才显出片面性。有识之士,巧妙地把两个极端调和起来,形成一种公允而正确的诗学见解:“理语”不可用,“理趣”不可少。正如清人潘德舆所说:“理语不可入诗中,诗境不可出理外。”(《养一斋诗话》)。沈德潜则认为“诗不能离理,然贵有理趣,不贵下理语”(《情诗别裁》)。所谓“理语”,是指那些枯燥的、概念化的语言,即所谓“理学语录之押韵者,”诗当然应当排斥它。而“理趣”一词则是宋江人包恢最先提出的,他说:“古人于诗不苟作,不多作。而或一诗之出,必极天下之至情:状理则理趣浑然,状事则事情昭然,状物则物态宛然。”(《敝帚稿略》卷二)这里说的所谓“理趣”,是指诗中用巧妙的方式、生动的语言,把“理”形象化、诗意化,使之趣味盎然,从而让受众在诗情感染下不知不觉地得到“理”的启迪,而在这种诗情感染中释放出的艺术表现力、亲和力和说服力,我们称之为诗的“理趣美”或“哲理美”。
“理趣美”在诗歌创作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著名诗人杨逸明创作实践中总结出来的“金字塔”理论足资证明,值得重视。他把诗歌文本视为三角形,形成一个“金字塔”,从下到上分成三个层面:最下一层为“技术层面”。中间为“艺术层面”,最高部分乃是“哲理层面”。这就是说,诗的上乘之作,必然是由“情”的汽化而凝成“理”的结晶。即具有“理趣美”,让我们就用这个标准衡量下面三首同题诗(《四季诗》)的高下:
春水满泗泽,夏云多奇峰。
秋月扬明辉,冬岭秀孤松。(晋.画顾凯之)
春游芳草地,夏赏绿荷池。
秋饮黄花酒,冬吟白雪诗。(北宋汪洙编《神童诗》)
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
若无闲事在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宋.无门和尚)
三首都是好诗,都写出四季的特点、色彩鲜明,令人陶醉。“技术”、“艺术”两个层面都圆满过关。但只有第三首,在写景的基础上,即景抒怀,强调人生应该乐观,恬淡豁达,实现了艺术对生活的超越,富有理趣,达到最高的“哲理层面”。这就说明:诗人对审美客体的现照,不能只停留在“感觉”、“感知”的阶段,而应由“感觉”、“感知”上升到“感悟”的阶段,即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所谓“理性认识”是人类认识过程中的高级阶段。它要求对丰富的感性认识进行一番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加工的功夫。理性认识是诗歌建购“理趣美”的有力支柱,理应引起诗人的高度关注。
有人说,人是“感情”的动物。其实,人更是“理智”的动物。这一点正是人类从生物界分离出来而成为“万物之灵”的根本所在。那些富有“理趣美”的哲理诗如“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为何从问世起就一直活在人们的语用中呢?原因也正在这里。可见把“哲理美”视为诗的“最高层面”是有道理的。
那么,诗歌中究竟如何建构理趣美呢?
诗歌创作,主题确定之后,就应精心设计艺术手法。艺术手法是多方面的,窃以为至关重要者有此两端:
一、小中见大 “小中见大”其实不光是个手法问题,同时也是一条重要的审美法则,即现代美学所谓“个别表现一般,有限显示无限”,亦即中国古代诗家说的“片言可以明百意,坐驰可以役万景,工于诗者能之”。(唐.刘禹锡语)这是完全符合辩证法的:“大”与“小”是对立统一的。只小不大,则细碎猥琐,风格卑弱,相反,只大不小,则又流于空泛、粗疏。所以老子《道德经》中倡言“为大于其细。”哲理诗作者最懂得“小中见大”的道理,他们往往抓住世间小小的事物,从中生发深湛的哲理,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就以“鸡”为例,这是一种远古就有的小动物。早在几千年前《诗经》的舞台上,就曾亮相:“鸡既明矣”,“鸡栖于埘”……然而这时它还只是一个跑跑龙套的配角。自唐以降,它就逐渐上升为“抒情言志”的主角。请欣赏唐代诗人崔道融的绝句
《鸡》:
买得晨鸡共鸡语:时常不用等闲鸣。
深山月黑风雨夜,欲近晓天啼一声。
报晓鸡虽然每到天亮总会啼叫(既已天亮,鸡不啼叫,人亦知之),但真正需要啼叫的只是深山月黑风雨夜。这时晦明难辨,报晓鸡啼叫一声,人们才会明白:暗夜即将结束,曙光立马降临。这样报晓才起到应有的作用。诗作选材细小,语气平和,采用“与鸡共语”的幻想形式,巧妙而委婉地表明了一种哲思:“一般例行公事总觉于事无补,满足特殊需要才是雪中送炭。”不管作者主观意图如何,“形象大于思想”,作为读者,我们从诗歌的形象意境中自然而然会感悟到上述道理,并且进而觉得它是对“官样文章”,“形式主义”的一种揶揄和否定。《鸡》虽是一首小诗,然而社会意义却是巨大的。时下党和政府提出“精准扶贫”,既“精”且“准”,这就是“满足特殊需要”的“雪中送炭”,自是深得民心之举,是“实事求是”的作风的发扬光大,值得点赞。
同样是写鸡,清代袁枚的《鸡》则具有更深的意蕴:
养鸡纵鸡食,鸡肥乃烹之。
主人计自佳,不可使鸡知。
此诗着眼于“鸡”与“主人”关系上构思立意,表层意义很浅显:主人“养鸡纵鸡食”,但并非对鸡的优待,其目的很明确:“鸡肥乃烹之”。自然,这一目的却“不可使鸡知”。可见“主人计自佳”。语含讽刺,“佳”也者,实为“阴险毒辣”的代名词。袁枚认为,“咏物诗若无寄托,便是儿童猜谜(《随园话诗》卷二)他强调咏物诗不能单纯为某物写照而应寄寓某种深意,力求给人们以思想的启迪,反复吟咏,觉得《鸡》中这种“主人”与“鸡”的关系会使人悟出一种人生哲理,从中窥见封建社会中君与臣、主与奴之间欺骗与被欺骗,利用与被利用的险恶关系,就中也积淀了诗人几十年的人生经验与教训,真可谓“意深词浅,思苦言甘”(《续诗品.灭迹》)上世纪30年代诗人刘大白读到此诗,赞叹声中进一步开掘《鸡》的社会内涵:“一切资本家豢养劳动者、男性豢养女性、军阀豢养兵士……的阶级豢养的背景,都被这几句诗道破了,不料旧诗中竟有这样的象征文字:”(《旧诗新话》)细小题材,简短文字、蕴蓄着深厚的社会内容。不能不惊服于诗人思想之深邃和笔力的劲健。
同样是写鸡,今人钟家佐的笔下,又别开生面,爆出新意:
清晨喂鸡吾起迟,满笼蹦跳闹吱吱。
闻声小鸟飞来食,共处和谐不自私。
——《晚景闲吟》(之五)
好一幅热气腾腾而又令人欢欣的生命图画!一群家鸡与一群野鸟竟然和平共食:多么多趣!假定我们的欣赏只停留在这个层面,那么这个作品就不是言浅意深的诗,而是一种平庸的生活实录,徒具生物学意义。车尔尼雪夫斯基说:“自然界美的事物,只有作为人的一种暗示,才有美的意义。”(《生活与美学》)可不是,松柏,自从孔老夫子说过“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雕也”(《论语.子罕》),把它视为“坚贞刚毅”的象征,人们说到经受考验,便往往以松柏为喻,松柏这才具有美的意义。同理,诗人钟家佐诗中的“鸡鸟共食”很显然是作为人类(不分种族、阶层、国别、性别)美满和谐生活的一种象征。诗歌写得既极为生动又极为深刻,一句“共处和谐不自私”,卒章显志昭示受众:“大公无私”乃是建构和谐生活最坚实最可靠的思想基础。你看,群鸡因进食迟而“蹦跳闹吱吱”在嗷嗷待哺的情势下依旧匀食给群鸟。这够得上是“大公无私”吧。因此我们说诗中描绘的这一副和谐共处的图画,既是诗人美好的憧憬,也是当前十三亿炎黄子孙努力建构和谐社会中某些动人图景象征性的表现,给人以极大的鼓舞,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人们向往与创造美好未来的信心和力量。诗歌弹奏的是主旋律,传播的正能量。弥足珍贵啊!
二、反常合道 “反常合道”这是一代词宗苏轼提出的诗学主张。他说:“诗以奇趣为宗,反常合道为趣”(宋.释惠洪《冷斋夜话》卷五引),何谓“反常合道”,说得通俗点,就是以违背常识的意象,表述合情合理的内涵。从哲学眼光看,“反常”就是矛盾对立;“合道”就是和谐统一。“对立统一”、“相反相成”本是世间万事万物发展变化的规律,也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这一规律运用在艺术领域就是“艺术辩证法”,而“反常合道”正是艺术辩证法的体现。用接受美学眼光审视,“反常”就是受众在阅读中的“出人意料之外”,“合道”则是阅读后的“又在情理之中”。是的,“反常合道”合乎诗人的性灵,合乎大自然的灵气,合乎受众的情感逻辑,它在感情上取信受众,取悦受众,给受众远非常态所能获得的美感震撼力。试看唐代杜荀鹤的《泾溪》:
泾溪石险人兢慎,终岁不闻倾覆人。
却是平流无石处,时时闻说有沉沦。
诗人漫步风景奇丽的安徽泾溪,无意流连光景,却着意宣示一个发人深思的事情:泾溪上游怪石险礁水流湍急,倒是一年到头没听说出过事故;相反,下游平流无险,却时常据说有人沉沦丧生。乍一听来,甚觉“反常”,反复思忖,又觉得并不奇怪,因为诗人在诗中就给出了答案:这是由于“人兢慎”。就是由于当事人处于险境中而能兢兢业业,小心谨慎,这样自可转危为安。这样看来,又非常“合道”。这一事实充分显示出一种哲理:人与自然斗争,人的一方是决定因素。人在处事中一旦能做到“兢慎”(兢兢业业宛如战备状态)就能最大限度激发潜能,从而战而战之。中外历史上以弱胜强、小国打败大国都是适例。《泾溪》以鲜明的艺术形象启示人们:生命的长河中难有“平流“,而是随处可以遇到险境。只要我们时时“兢慎”,遇险不惊,便不会“倾覆“和”沉沦“,相反,定能稳操胜券,永远立于不改之地。
“反常合道”显示哲理,诗坛泰斗臧克家(1905-1994)的新诗《有的人——纪念鲁迅有感》应是成功的典范。诗歌开宗明义、揭示主题: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
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这样表述,从物理时空看,自然“反常”,而从心理时空看,完全“合道”。因为那些“俯下身子给人们当牛马的人”、“群众把他举得很高很高”,并且人民甘愿“人百其身”,这不是“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吗?这样的人自然“流芳百世”。相反,“骑在人民头上啊,我多伟大!”“他活着别人就不能活”的人,“人民把他摔倒”并且万民唾骂:“时日曷丧”,政治上早给他宣判了死刑,这样的人岂不是“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吗?这样的人势必“遗臭万年”。 臧诗造语平易,对比鲜明,含意深刻而显豁。“虽然写的是纪念鲁迅,但读者会从中体会到关于人生意义的哲理,引起对革命人物崇敬之心,对反动家伙们憎恨之情”。( 臧克家:《三谈〈有的人〉》)
这确是一首极富哲理、发人深思的好诗。
综上可知:诗中哲理的揭示,并不神秘。液体在一定热度下势必汽化,植物到了成熟期自然开花,思想的不断深化,也就凝聚成哲理。诗人们只要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创造,那么,在他们的作品里,诗意葱笼之中,自可时见哲理的闪光。(张国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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