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让我们从以下几个“窗口”进行透视吧。
审美性——崇实性
“诗家语”讲究“审美性”, 是说它追求空灵,优美,而不刻板地照抄现实。这样做,旨在唤起受众生理的快适,心理的喜悦、信服、同情、惊叹、爱慕、共鸣乃至物我两忘。“你知道长城有多长,它一头挑起大漠边关的冷月,它一头连着华夏儿女的心房”。(阎肃《长城长》)。多美!有形象、有韵味、既浑厚、又空灵,一种沧桑的历史感和浓厚的民族意识蕴蓄其间。寥寥数语,既显示广阔的物理时空,又托出幽远的心理时空,给人以异乎寻常的审美惊喜。长城究竟多长?用“日常语”回答:13400里。干脆利落,准确无误。这就是“崇实性”。然而“实”是“崇”了,“美”却不见了。难怪有学者说:“诗的语言是把实用交际功能降低到最低度的语言系统”。又如李锐的《滇池》。
不知冬夏果然真,日丽风和四季春。
为甚得天偏独厚,滇池水没泰山云。
诗后“附注”:“泰山海拔1500米,滇池海拔1800米”。按:“附注”为“日常语”(科学语言),准确无误,富“崇实性”;“滇池水没泰山云”为“诗家语”,具审美性,饶有情趣,它是运用“空间错位”的形象显现,巧妙地暗示滇池、庐山两地气候差异的原因,生动活泼,令人莞尔。曲艺界有个口诀:“理儿不歪,笑话不来”。实是喜剧美学的高度概括。又比方说,某人因故“瘦”了很多,有人说成“骨瘦如柴”,“瘦成皮包骨”,甚或精确地说“瘦了几紧肉”等等。这些都是“日常语”,尽管也用了比喻、夸张的修辞,但因与表现对象贴得太近,难于引发人们的美感情绪。同样说“瘦”,诗人则是笔底生花: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柳永:《蝶恋花》)
“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李清照《醉花阴》)
这样表达,情景交融,韵味隽永,堪称绝妙好词,具有极高的美学价值。难怪古今学者对其赞叹有加:王 贞说:“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字字俱妙。(《艺苑厄言》)。王园维则认为“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是“专作情语而绝妙者,求之古今人词中,曾不多见”。(《人间词话》)。然而,“求之古今人词中曾不多见”者,放眼当代,“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可不,张宗起正在月下深情吟诵他的华章《想你》:
“想你,想成了瘦月一弯/想你,想成了一根琴弦”。短短两句,像流星划破夜空,虽则转瞬即逝,然而动魄惊心!诗人因月怀人,操琴示爱,因而触景生情,突发奇想,乃铸造成此一“天人合一”、“物我无间”的“诗家语”,给人以极大的审美愉悦。
综上可知:诗虽来源于生活,但与生活贴得太紧倒是一种忌讳,“太似则近迂”(齐白石);相反,与生活保持一定距离,反而获得了美感。正如别林斯基所说:“现实本身是美的,不过,它是美在本质、成份或内容上,不是美在形式上。就这一点说,现实好似地下矿藏未经洗练的纯金。艺术则把现实这黄金提炼出来,熔化在优美的形式里。”(《别林斯基选集》第二卷)。而这正是艺术美高于生活美之所在,也是“诗美”(含“语言美”)的真正价值之所在。
“审美性”是诗歌“语言美”最本质的特征,其余“变异性”、“悖理性”、“朦胧性”、“多义性”等,都是从此派生的。
变异性——规范性
“却下水精帘,玲玲望秋月”。(李白:《玉阶怨》)。“玲珑”是形容词,修饰“秋月”,用“日常语”表达当是“望玲珑(之)秋月”,但这与五言诗的音步(节奏)不合。故将“玲珑”由定语挪到状语的位置。“我失骄杨君失柳,杨柳轻飏直上重霄九”。(毛泽东《蝶恋花》)。日常语中只说“九重霄”。诗人为了押十三辙中“油求”韵辙,故变异为“重霄九”。这就合辙押韵,铿锵有声,显示出诗歌语言特有的“音乐美”。(关于“音乐美”,囿于篇幅,本文只能点到为止,不拟详述)。又“ 菱荇鹅儿水,桑榆燕子梁”。(《红楼梦》中黛玉代宝玉作《杏帘在望》的颔联),其中“水”、“梁”均由名词活用为动词,意为“戏水”、“栖梁”。倘“日常语”如此表述,人们势必斥之为“不通”、“不规范”。列夫•托尔斯泰说:“在艺术语言中,最重要的是动词,因为全部生活都是运动的”。有见及此,诗人们都喜欢在动词上惨淡经营。因而在诗里不光名词可转化为动词,有时形容词也可以转化为动词:“目送飞鸿阵阵过南楼,猛觉尘风寒翠袖”。(清•吴藻《江城梅花引》)。“寒”,本为形容词,这里有“寒透了”的意思,具有动感。“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蒋捷《一剪梅•车过吴江》)。这里的“红”和“绿”不是单纯表一种颜色,而是表“变红”、“变绿”的动态,如此表述,既简练,又形象,颇饶诗意,从而透出一种诱人的“动态美”。
悖理性——合理性
“惊呼天上降仙娥,眸剪西湖两片波”。(马荣《小百花女子越剧团赞》)。“剪波”,确乎有悖常理,匪夷所思;然此一“尖新”之语,以“炯炯双眸”为窗口,就将越剧团女演员的风韵、神采展示得出神入化。“悖悖可成好词”。(钱钟书语),信然!“剪波”的妙用,是创造,也有继承。李贺“一双瞳人剪秋水”。(《唐儿歌》),亦是通过象征“双眸炯炯”刻画人物(唐儿)的。
又如:明末抗清类英雄吴钟峦,抗清失败,焚身殉国,赋有绝笔诗,可惜只存两句:“只因同志催程急,故遣临行火浣衣”。依照生活逻辑,应是“火烧衣”,这样写,自然,合理,但平庸、猥琐,有损英雄形象。“火浣衣”,则较新颖奇崛,虽悖理,但合情;火苗的颤动与水波荡漾,有些形似。诗人通过艺术想象,把猛烈的火幻化为温和的“水”,悠悠然浣洗衣裳。生死关头,话说得如此轻松、幽默,这就把英雄视死如归的大无畏转神,从容就义的民族气节、活脱脱地表现出来。从而使人感受到一种动人心魄的悲剧美和崇高美。一个“浣”字,思想与艺术的内涵何等深厚。难怪台湾著名诗人痖弦说:“诗人是文字最精练的表达者”。
也许受前人的启示,当今诗坛运用“浣”字铸造“悖论好词”者亦不乏其例。偶一瞥见,同样令人惊艳:“火浣华容树,金嵌澧浦波”(胡爰《洞庭落日》),把金色晚霞普照洞庭的全景,写得历历如在眼前。其中“火浣”的组合,尤见新巧:诗人在审美想象中将“火”(晚霞之光)幻化成水,况且,从“倒影”着笔,描写森森树影倒映在铺满霞光的湖水中,且轻轻摇曳,如浣洗然。故有“火浣”之感。这样就把“华容树”漂洗得光辉灿烂,使画面蒙上一层神奇的色彩。足见诗人视角之广,体物之细,可谓妙心妙笔。
前已剖析“火浣”妙语,再来赏玩“风浣”奇文:
“珠柱丝桐冷不禁,子期不在枉留琴。
高台百丈空怀古,剩有松风浣素襟”。(叶玉超《伯牙琴台》)
“剩有松风浣素襟”中“风浣”改成日常语“风吹”,固然合理,但显得直白、粗俗,有乖诗的情思、神韵;而出以“风浣”则典雅、瑰奇,将怀古幽情,宣泄得深沉、细腻,又空灵、飘逸。“浣”与水有关,本质是水。然而,只要适应一定的题旨情境,它既可依“风”,亦可伴“火”,且配合默契、熠熠生辉。真乃“运用之妙,存乎一心”,“无一定之规,而有一定之巧”,汉语(汉字)真神奇!难怪有人说,中华民族至少有两种“绝活”:一是“美食”,二是“美辞”。
朦胧性——明晰性
诗歌语言的“朦胧性”与我国传统语言观有着一定的渊源关系。我国儒家和道家都倾向于“言不尽意”。孔子就说过“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老子也说“知(智)者不言,言者不知(智)”(其实西方也有“言不尽意”的困惑。英国学者王尔德有句名言:“词语是人们的朋友,也是人们的敌人),魏晋时期关于语言是否能完满达意曾引发一场大的争论。多数人(主导倾向)认为“言不尽意”。刘勰即明言“意翻空而易奇,言征实而难巧”(《文心雕龙》)。唐刘禹锡说“常恨言语浅,不如人意深”。试想:以浅易的言词表达深沉的情思,怎能明晰而不朦胧呢?”
诗歌语言的朦胧性还导源于诗歌本身的审美特征:“含蓄”、“余蕴”。诗评家也主张“言此意彼”,“神游象外”,“羚羊挂角,无迹可求。”故而李商隐一篇《锦瑟》,千百年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鉴于此,谢榛乃倡“三解”之说:“诗有可解、不可解、不必解”。(《四溟诗话》),意在为“朦胧”留条退路。究其实,现代美学中就有“朦胧美”的美感形态,现代诗中亦有“朦胧诗”的诗歌流派。只要有美感,又含诗意,就要受到欢迎,“朦胧”有什么不好呢?清代诗论家叶燮说得最为中肯:“诗之至处,妙在含蓄无垠,思致微渺,其寄托在可言不可言之间,其指归在可解不可解之会”。(《原诗》)。请看李白的《怨情》:“美人卷珠帘,深坐颦蛾眉,但见泪痕湿,不知心恨谁”。诗中美人何许人也?美到什么速度?为何“颦蛾眉”,“泪痕湿”?究竟心恨谁?均朦朦眬眬,不甚了了。正如喻守真所说:“恨谁恨什么在解人自解”。(《唐诗三百首详析》)读者也决不会像读科学著作一样字字落实。欣赏诗歌,高明的欣赏者喜爱这种“朦胧”。朦胧中自可拓宽“再创造”空间,朦胧中自有盎然诗意。也就在“朦胧”中一个被无情剥夺青春、人性惨遭践踏的妇女形象,便神奇般活在《怨情》诗中,给人一种特有的美的享受。
有些诗,初读觉得难解,因它运用了“比兴”,然“知人论世”,透过对“比兴”的剖析,意义、指归,依然十分明朗。例如已故著名诗人何其芳的《锦瑟》:
锦瑟尘封三十年,几回追忆总凄然。
何当妙手鼓清曲,快雨飓风如怒泉。
以“锦瑟”作隐喻,用清丽流畅的语言抒发诗人对诗歌无限热爱,眷恋之情,表意既含蓄又明朗。如用“日常语”表述当是:三十年没写诗啦:(因党的工作需要改作文学研究和行政领导)想起来,还真有些失落感;什么时候让我重操旧业,痛痛快快抒发诗思呢?……这样表述,当然明明白白,然而诗味却不见了。如果写诗也这样“直说”,那就是苏轼所批评的“赋诗必此诗,定知非诗人”。而明写“锦瑟”,暗指“诗歌”,言此意彼,虚实相生,便显得诗意勃发,摇曳多姿,故而铸成了这首“朦胧”而又“明朗”的好诗。“雾里嫦娥云里山,奇峰隐约九重天。始信文章有妙诀,但在虚实有无间”。(秦兆阳《雾景》)此诗形象地阐释了“朦胧”与明朗的辩证关系。以上均为“可解”之诗。
“不可解”,“不必解”的旧体诗,当代诗坛亦偶有所见。如侯孝琼的《鸡公山即事》:
大块混茫晓雾迷,山行顿觉雨沾衣。
世人羡我云中乐,我在云中不自知。
诗味悠长,品之不尽:有说赞鸡公山风景特异者;有说写游山之乐趣者;有说是借题发挥:“当局者迷,旁观者亦迷”……禅理深深,难窥究竟。笔者无意深究,倒陡然忆起明代诗评家谢榛一段名言:“凡作诗不宜逼真。如朝行远望,青山佳色,隐然可爱,其烟霞变换,难于名状;及登临非复奇观,惟片石数树而已。远近所见不同,妙在含糊,方见作手”。(《四溟诗话》),窃以为《鸡公山即事》当是对这段诗论的绝妙演绎。“不宜逼真”(“妙在含糊”),诗艺精髓,一语中的。是呀,欣赏诗歌,诗意氤氲中心领神会,获得美感,于愿足矣,还有必要像解数学难题一样寻求标准答案吗?
多义性——单义性
“红红绿绿的时装,把春天挂在衣架上”。(胡汉勋:《时装》载《词刊》2004年第7期),“对同志要像春天般温暖”。后一句的“春天”仅比喻“温暖”,具“单义性”,是“日常语”,用的是比喻。而第一句的“春天”不是“比”而是 “兴”(象征)。它不是修辞层面的东西;而属于美学、诗学的范畴。其“称名也小,取义也大”,(刘勰《文心雕龙•比兴》),具多义性。这句的“春天”,可以象征“青春的朝气”、“生活的诗情”、“生命的喜悦”、“时代的色彩”……“时装”一般指“女装”,“女为悦已者容”,说这里表现了“对爱情的憧憬”,也顺理成章。这就是古人说的“诗无达诂”,亦即现代语义学所谓词语的“能指”向“所指”极度飞跃,实现了“诗家语”“超语义性”的审美功能。正因为“兴”内涵这么丰厚,故诗中常用之。《诗经》开宗明义第一句“关关睢鸠”就是“起兴”。“关关”系摹拟水鸟和鸣声,以象征爱情的美好。看来孔子讲《诗》强调突出“兴”体,那是很有眼光的。
关于“兴”的“多义性”,当代诗人王恒鼎《雨中放学即景》也是非常典型的:
撑开彩伞雨沙沙,一个人成一朵花。
涌出校门花似海,遍分春色到千家。
此诗比兴兼用,且相辅相成。“一朵花”、“花似海”为“比”,是意象的基础:“春色”是 “兴”,乃意象的升华。“比”的内涵基本确定:而作为“兴”的“春色”就决不是词典意义的“春天的景色”,而是具有丰富的象征意义:它象征“欢乐、祥和”、“生机勃勃”和“前程似锦”等等。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读后使人精神一振,力量倍增。为什么?诗人目睹少年儿童,顶风冒雨,奋发向学,乃生发如许感慨。是呀,“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后备军。如此丰富的内涵全浓缩在“遍分春色到千家”这一隽句中特别是聚焦在“春色”这一闪光词语里。足见诗人“炼字”的功力之深。“遍分春色到千家”也许导源于“乱分春色到人家”(宋•秦观《望海潮》),有继承,但更有发展。秦观词抒发的仅仅是封建文人“今昔之殊”、“盛衰之感”,自不可与《雨中放学即景》与这意境同日而语,《雨中放学即景》确是一首竟象鲜明、意境优美、意蕴深远的好诗。它在华夏诗词大赛中一举夺魁决不是偶然的。
“审美性”到“多义性”等五项,并不是孤立的,事实上有一根红线贯串其间,那就是:诗家语的“陌生化”。“陌生化”是19世纪俄国形式主义文论家什克洛夫斯基提出的一个重要的学术见解和诗学主张。其实质就是要把已经惯熟生腻的语言扭曲变形,让人们在惊愕中体验新奇,感受精警。而“新奇”、“精警”中自然摇曳出诗美,荡漾着诗情。而要达此目的,有时就不得不对常规语法、逻辑有所偏离,甚至冒犯,所谓“扭断语法的脖子”。(艾略特)。如此变革,“悖理性”、“变异性”等便应运而生。这种语言现象,其实古已有之,我国古代学者称之为“无理而妙”(清•贺裳),“语不接而意接”(清•方东树)现代语言学家称之为“词语超常组合”、“寻常词语艺术化”。本世纪初词坛新秀蔡世平甫一“亮相”,为什么立马万人瞩目,引起“轰动效应”,“有如一枝出墙的红杏”(李元洛语)呢?窃以为语言的革新“陌生化”原则运用得出神入化,应是一个重要原因。此无他,因为诗就是通过语言的巧妙搭配把情绪翻译成形象(意象)的艺术。
究其实,“日常语”与“诗家语”相异之处,从哲学和美学眼光审视,最根本的只有一点:“日常语”指向外部的实体世界(客观世界),强调与事实对应的准确性,突出传达信息的“工具功能(“崇实性”)”;“诗家语”则指向语言所虚构的艺术世界(主观世界),突出语言表现感情、激发想像的“表情功能”(“审美性”)。一如高尔基所说,“真正的诗永远是心灵之歌”。这支“歌”不求完整地再现生活的原貌,它表现的是诗人对生活的感悟和理解,是人生经历个性化的体验, 是复杂感情微妙的宣泄。
请品赏当代诗人向美钧的《珍珠贝》:
“尘寰万物有荣枯,岁月迢迢各自殊。大海怀中生翠贝,却从伤处育珍珠”。按:“珍珠”本为某些软体动物(如贝)体内发生病变而形成的。对这种特异的生物现象,一般人也许习焉不察;而睿智、敏感的诗人却独具慧眼由此提炼出“大海怀中生翠贝,却从伤处育珍珠”的警句,并从这一辩证关系中诱导人们悟出“逆境励志”、“多难兴邦”的高尚家国情怀和深湛的人生哲理,激人猛省,催人奋进,传播正能量,堪称高品位。这就是诗人对生活独特的感悟和理解,毫无疑问,这样的作品,自当大有益于世道人心。诗篇虚实相生,含蓄凝炼,“天人合一”是盎然诗意与深邃哲理的完美结合。故而黑格尔说:“诗的最高境界是近乎哲学的”。是呀,最高的诗往往富于哲理,最高的哲学往往就是诗。诗人与哲人是孪生姐妹,“心有灵犀一点通”。
诚然,《珍珠贝》的作者巧妙地运用“诗家语”,“言此意彼”,“神游象外”,有所发现,有所创造,实现了艺术对生活的超越,写得深刻,确是好诗。由此可见,诗人不是悠闲的旅行者,只陶醉在优美的山水风光中;诗人应是勤恳的探矿者,以自己的汗水和智慧,不断深入开掘,力图发现与开采人间稀有的宝藏,完成独特的审美创造。“天道酬勤”,我想只要诗人真正肯下这样一番艰苦卓绝的功夫,就完全可以预期:运用独具风彩的“诗家语”,谱写出时代的最强音,为构筑艺术“高峰”,为尽早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作出自己的贡献。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