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视野下民盟地方组织的参政议政工作
民盟湘西州委宣传部 张 芳
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它强调的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面发展。我认为,民盟地方组织的参政议政工作,应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弘扬民盟优良传统,发挥民盟自身优势,体现民盟特色的参政议政。围绕富民强州、科教兴州中心任务“ 出主意、想办法、做好事、做实事”。
一
近年来,民盟州委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参政议政工作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并形成了自己的特色。
(一)政治协商议题更广、作用更大。高层次协商为主要形式的政治协商,在我州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坚持做到了重大政治事项、重大政策实施、重要人事安排都经过协商,使州委、州政府的各项决策更加符合实际,符合以民为本,符合社会各阶层的愿望。近年来,民盟州委主要负责人多次参加中共州委、州政府及有关部门召开的高层次民主协商会、各种专题调研会、征求意见座谈会,积极履行参政议政职能,围绕构建和谐湘西、小康湘西、平安湘西、文化湘西、生态湘西、活力湘西,制定湘西州“十一五”规划纲要、西部开发、扶贫攻坚、新农村建设和重大人事安排等方面建言献策。
(二)参政议政调研不断深入。如在2006年3月召开的州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民盟湘西州委在调研的基础上提交了《下狠心把农村科普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牛鼻子”工程来抓》的大会发言以及大会有关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的大会书面发言两篇、提案13份。这些发言和提案,围绕新农村建设的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问题建言献策。引起州委书记童铭谦、原州委副书记曾震亚的高度重视,并亲自签署承办意见,各新闻媒体对我盟关注民生、关注民情、关注新农村建设发展进行广泛的关注。
(三)民主监督作用更为显著。中共州委、州政府邀请民盟州委参加各种协商会议、公开办理提案、特邀监督员、检查员、审计员等形式参加民主监督工作,为我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据统计,近年来,民盟州委应邀参加各部门协商会议30多次,参加公开办理提案、议案20多次,特邀监督员、检查员、审计员10余人次。
(四)实职工作有较大突破。从改革开放之初,我州民主党派成员任实职的没有,今天一大批民主党派成员走上领导岗位,在民族地区形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重合作的政治格局,尤其是中共中央[2005] 5号文件下发以后,使我州实现了民主党派正职安排零的突破。加大了民主党派选拔任用工作力度。据统计,截止2006年底,我州共有12位盟员担任副处级以上实职领导,其中厅、市级领导5人次。
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民盟州委的参政议政工作无论从实践的层面,还是从理论的层面,都有了显著的进步,达到了一个新水平。
二
不可否认,我州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工作,比较有系统的开展只有10多年的时间,很多工作尚在探索阶段,仍然存在着发展不平衡。
(一)高层协商工作需要规范。具体表现在:协商工作没有一个约束性的规定。对协商何时举行、协商的主持者、参与者有什么要求,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可协商,协商的结果如何处理等都没有文件作规定。因而协商存在一定随意性,协商效果和作用等有待加强。
(二)提案的落实效率亟待提高。自1996年起,民盟州委以党派组织名义提交州政协大会提案,到今共提交各类提案60多件,这些提案都采取广泛发动、精心选题、深入调研、反复论证、从严审定,把高质量的提案,作为党派组织提案。但长期以来,我州提案沿用多年未变的做法是州政协提案委将提案转文有关职能部门,再由各部门给予答复,提案工作便基本完成。其实提案的“利用率”不高。我们建议:一是党派组织提案应该采取在州政协、州人大“两会”期间采取面对面公开办理提案形式,提高党派组织提案的实效作用;二是党派提案应作为各级重点办理提案,建立在执政党和参政党合作的关系上给予办理落实;三是党派提案必须进一步提高见面率、办理满意率、使用效益率,不断提高提案的办理落实成效。
(三)参政议政人才培养机制欠缺,重发现、轻 培育的现象普遍。迄今为止,系统的人才培养机制欠完善,缺乏有针对性、适合民主党派人才培养实际,又有较强可操作性的一套系统的制度,因而阻碍了民主党派各种参政议政人才的脱颖而出。
(四)参政议政的外部环境制约了参政议政效率的提高。一是参政议政对口联系单位没有确定。参政议政如不能得到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提供各种有效数据,参政议政的成效将会受到很大的制约。目前,我盟与有关部门的对口联系单位没有确定,使参政议政的调研处于被动局面。二是社会各界对民主党派作用的认知度较低。没有形成一种广泛的合力,有效的途径去表达各种利益诉求,我州盟员与其所联系的群众紧密度,还不足以有效的支撑盟员参政议政的深度和广度,从而造成所提意见、建议、表面化、虚泛化和针对性不强。三是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工作缺乏年度计划和长远目标。比如在“湘西自治州‘十一五’规划期间,民盟州委的参政议政到底有些什么具体任务与要求,配合“十一五”规划的完成与落实没有一个具体规划任务。当前,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分散性、自发性较浓厚,显然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有距离。
以科学发展观的思想为指导,研究探讨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只有把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政党制度、政治制度作为一项宏大工程去建设,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工作才能更加规范性、制度化。我州民主政治建设才能 取得更大的成绩。
三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弘扬民盟精神,发挥自身优势,努力做好参政议政工作,是民盟州委在新世纪、新阶段的重要任务。
(一)调动盟员参与盟务工作的积极性。由于各种原因,我州盟员参政议的积极性还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积极性不太高,参政议政的领域还不够广。必须看到,广大盟员中具有各自的专业人才优势,蕴藏着极大的参政议政热情和积极性,关键在于如何去组织发挥他们的作用。首先,建立和完善参政议政激励机制。将参政议政列入民盟州委组织考核目标,建立专项调研奖励经费,定期评选参政议政先进单位与个人,形成有效的推动力。此外,还可以把参政议政的课题进行盟内招标,组织专家、教授对课题立项和成果鉴定进行有效的评估、成果转化,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极大地调动盟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其次,采取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提高参政党素质。采取举办报告会、研讨会、培训班、座谈会、定期选送盟员参加各级各类的学习培训等方式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从而促进整体水平的提高。再次,要以卓有成效的工作成绩激发盟员参政议政积极性。“有为才能有位”,民主党派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围绕“富民强省”,“富民强州”发挥优势,体现价值,增强履行参政议政的实效性,不断激发盟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此外,民盟州委机关要竭尽全力为盟员搞好服务工作,为参政议政服好务。同时,机关干部要积极参加调研撰写提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重视科学规划,确保调研成效。参政议政是民主党派重要职能,建言献策是民盟发挥参政议政作用的重要形式。而调查研究是建言献策的命脉所在。实践证明,调研是调动广大盟员积极性的有效形式,也是参政议政的质量所在。重视调查研究应是民盟各级组织的重要途径。因此,要切实搞好调研工作,从选题、调研、验收等工作环节提高调研质量,切实搞好调研工作。
(三)积极打造民盟参政议政品牌。作为参政党,民盟必须在参政议政过程中发挥出有别于人民团体和群众个体的独特优势。因此,我们应该从政治优势、智力优势、组织优势上整合资源,发挥盟员中高级知识分子人才智力优势,努力创造民盟参政议政品牌,这样才能真正发挥民盟作为参政党的独特作用。
(四)促进参政议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1、思想建设制度化。一是建立思想建设领导管理责任制;二是完善思想建设考评奖励机制;三是健全思想建设培训提高机制。采取集中与分散、自学与培训学习相结合的形式。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学习、培训、研讨、交流、实践,开展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多党合作、盟史、盟章等教育,为参政议政工作提供强大思想理论基础。2、人才队伍建设制度化。从人才的发现、选拔、培养、储备、推荐到管理,形成一整套人才管理监督机制,为参政议政人才脱颖而出,铺路搭桥。3、建立健全信息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建立信息工作网络,明确信息员工作职责,鼓励基层和盟员努力开展调研和反映社情民意活动,为参政议政打下坚实基础。4、完善政府职能部门对口联系制度。明确州教育局、州卫生局为对口联系单位,加强对口单位的联系,建立交流与沟通、联系与研讨工作的机制,积极协助参与对口单位的各项调研活动,不断拓宽知情面,为做好参政议政建立牢固的支撑点。
总之,以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指导民盟的参政议政工作,既是新世纪新阶段民盟工作的根本要求,又是实现民盟作为参政党的职能的重要保证。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