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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在当前中国新农村建设中的历史使命和可能作为

编辑:redcloud 2009-07-27 00:00:00

 

民盟在当前中国新农村建设中的历史使命和可能作为

杨君武

(湖南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民盟湖南省委统战理论研究会理事长)

 

详细摘要

    中国政府决定在“十一五”规划期间大力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当前中国的新农村建设具有多重意义:它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题中应有之义,是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政权的需要,还是对以往半个多世纪里农民的不公平待遇的必要补偿。

    作为一个多领域人才荟萃的参政党,民盟应当深度参与当前中国的新农村建设,以担当和履行其在新时期的历史使命。理由主要有二:(1)社会服务是参政党的一项重要职能,而社会服务包括为农村社会服务;(2)知识人应当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而在当前中国,知识人应当有为最大的社会弱势群体——农民阶层力所能及地做些事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民盟应当深入广泛地参与新农村建设,为改善农村的生存环境、促进农业的现代化、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履一种使命、尽一份责任。

    在民盟的历史上,曾经出现过一位长期致力于乡村建设的杰出先贤。他就是现代中国著名思想家和社会活动家梁漱溟先生。梁先生为广大知识人、特别是为广大盟员树立了一个榜样:知识人投身农村建设、为农民服务的榜样。

    民盟各级组织在农村服务方面做了许多事情,取得了一些成绩,值得肯定。但是,那些成绩大多没有变成农民增收、农业提升、农村改观的持久实效。造成我们的农村服务效果不佳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1)我们的农村服务大多还是走过场,没有真正深入下去和坚持下来;(2)我们的农村服务从财物型支农扶贫向智能型支农扶贫总体上转化得还不够;(3)我们的农村服务还是单线片面的,而不是多维立体的;(4)我们的农村服务局限于散点,而没有延伸为线,更没有拓展为面;(5)我们的农村服务没有注重发挥广大农民自身的主体性,更没有注重培养乡土精英并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功能。

    鉴于上述问题,民盟在当前中国的新农村建设中应当(1)广泛发动和培训盟员,建立数以百计甚至千计的农村服务志愿者小组,以挂职锻炼、蹲点指导、实地调研等方式分期分批下农村并较长时间留守目标乡村,把乡村建设比较深入持久地开展起来;(2)以智能型支农扶贫为主,以财物型支农扶贫为辅,在智能型支农扶贫中,走大文化支农扶贫之路,技术扶贫、知识扶贫、思想扶贫三者并重;(3)构建多维立体的农村服务体系,把资金援助、物资施与、项目搭桥、技术指导、产销信息供给、生产生活技能培训、农业科技知识传授、涉农政策法律宣讲、艺术娱乐培训、价值观念教育等途径中的部分或全部因时、因地、因情制宜地整合起来;(4)通过建立各种经济合作社、专业种养协会、互助组、联谊会、文娱队、宣讲团等组织和举办各种培训班、学习班、信息发布会、产品推介会、地方特产节、乡村博览会等活动,变散点服务为串线连片的服务;(5)以城市知识人的引导作用为先锋,以既已脱颖而出的或有计划有目的地培养出来的乡土精英的示范功能为主将,以广大农民的被激发出来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为背景,让三方面的主体性在乡村建设的大舞台上珠联璧合,共襄盛举。

    新农村建设包括五个方面: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中共党组织建设。民盟在其中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方面可以有所作为,在文化建设方面更是可以大有作为的。

    乡村建设搞得比较成功的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如台湾的“农会”建设经验、韩国的“新村运动”经验、日本的“乡村整治”经验、以色列的“集体农庄”建设经验),值得当前中国借鉴,值得意欲在当前中国的新农村建设中大大作为一番的各参政党(包括民盟)借鉴。其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四条是:第一,政府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惠农政策,并促成国会通过了相关法律,使乡村建设获得充分的政策资源和法律资源;第二,政府鼓励和支持农民建立综合性农民协会和其他自治组织,使乡村建设获得了充足的组织资源;第三,政府不仅不向农民征收苛捐杂税,而且还无偿地向他们提供大量的资金、物资和适用的技术、信息,使乡村建设获得了必要的经济资源和知识资源;第四,乡村建设不限于经济建设,而是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公民社会建设乃至政治建设并举,获得了综合效益,不仅改善了农民的生活状况,提高了他们的经济地位,而且改善了农民的文化状况和道德状况,提高了他们的政治地位。

    从输送资金、物资到提供技术、项目,从授之以鱼到授之以渔,从抛金撒银到传授点金术,十多年来,中国的支农扶贫经历了从财物型到智力型的转变。民盟是一个智力密集的党派,可以发挥智能优势,给农民提供技术指导、信息服务。具体说来:(1)可以帮助农民成立各种经济合作组织和专业种养协会,甚至在政策和法律允许的前提下,帮助他们成立综合性农民协会,让他们以团队的力量搏击市场经济大潮,让他们以整体的力量处理生产生活事务和应对种种矛盾、纠纷、冲突;(2)可以为农民提供产销信息,搭建供需桥梁,发现商机,寻找市场,使他们的生产目标更明确合理、效益更快捷佳良;(3)可以帮助农民发展十种农业:规模农业、高效农业、立体农业、复合农业、绿色农业、节约农业、合作农业、互补农业、循环农业、生态农业。

    民盟中有许多从事人文社会科学教学和研究、艺术创作和管理的人才,可以为农民的文化生活特别是娱乐活动的丰富、政策法律知识的增进等提供指导、进行辅导。具体说来:(1)可以帮助农民组建各种演艺团队(如礼仪乐队、锣鼓队、合唱团、龙狮班、武术会、地方戏票友团、书画协会、花卉协会、业务导游队等等),丰富他们的业余生活,振作他们的精神;(2)可以帮助农民更新观念,移风易俗,特别是革除陈规陋习(如住宅攀比风、丧葬奢侈风、求神拜佛风等);(3)可以举办各种文化讲习班(民俗班、地方史班、涉农政策法律班等等),增进他们的知识,提升他们的修养,开阔他们的眼界,活跃他们的思维。

 

    提  要:作为一个多领域人才荟萃的参政党,民盟应当深度参与当前中国的新农村建设,以担当和履行其在新时期的历史使命。民盟应当找出以往农村服务效果不佳的原因,采取若干针对性措施。民盟可以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方面有所作为,在文化建设方面更是可以大有作为。乡村建设搞得比较成功的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值得意欲在当前中国的新农村建设中大大作为一番的各参政党(包括民盟)借鉴。民盟是一个智力密集的党派,可以发挥智能优势,给农民提供技术指导、信息服务。民盟中有许多从事人文社会科学教学和研究、艺术创作和管理的人才,可以为农民的文化生活特别是娱乐活动的丰富、政策法律知识的增进等提供指导、进行辅导。

    关键词:民盟、新农村建设、问题、对策、历史使命、可能作为

 

 

引  言

    2006年02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民间称之为“2006年中央第一号文件”,故以下行文中如此称谓)。该文件提出,中国政府将在“十一五”规划期间,执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大力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其原文是:“‘十一五’时期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见“2006年中央第一号文件”第一章第2条)

    “2006年中央第一号文件”是在“三农”问题——即农村、农业、农民问题,它们可以归结为农民问题,其中最根本的、最关键的、最紧迫的是农民的收入增长缓慢以致赶不上支出的增长——愈演愈烈的情势下,在国家财力比较充足以致能够大力支持农村建设的条件下,在工业发展到了较高水准从而能够反哺农业的情形下,制定和发表的。用该文件中的话来说,“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初步具备了加大力度扶持“三农”的能力和条件。‘十一五’时期,必须抓住机遇,加快改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见“2006年中央第一号文件”第一章第1条)

    关于当前中国新农村建设的意义,官方的解答有两个要点:(1)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题中应有之义。有着13亿人口的中国的小康社会,若没有近9亿农民的小康生活,无论如何不可能是“全面”的。(2)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没有和谐的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就没有和谐的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加速推进现代化,必须妥善处理工农城乡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见“2006年中央第一号文件”第一章第1条)

    关于当前中国新农村建设的意义,民间的解答也有两个要点:(1)巩固政权的需要。风起云涌的农民维权活动和不时发生的群体暴力事件使执政党担心其政基动摇。1990年代中期以来,尤其是最近几年里,农民维权活动呈现出风起云涌之势,不时酿成群体暴力事件(如2005年汕尾事件),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极大地损害了执政党在中国最大的社会群体中的形象,使广大农民丧失了对基层政权的信任。执政党不尽快恢复自己的被损害的形象,基层政权不尽快——在上级政权的指导和支持下——重新赢取广大农民的信任,整个政权的根基就面临着动摇的危险。(2)对以往半个多世纪里农民的不公平待遇的必要补偿。共和国时期前30年(1950—1980)里,为了支持工业化和城市发展,数亿(从5亿到8亿)农民创造的“剩余价值”绝大部分被上调。农村全面改革以来(1980年迄今),为了继续支持工业化和城市发展,为了补充县乡财政发展农村教育、交通等公共事业,数亿农民(从8亿到9亿)又背上沉重的科税摊派负担。据农村研究专家们统计,以2000—2005年的平均物价为基准,两个时期农民对国家的贡献分别是14万多亿元和5万多亿元,换言之,半个多世纪里,政府从农民身上抽走了近20万亿元。1950年代以来,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特别是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都采取了优惠农民、补贴农业、大力支持农村公共事业建设的政策,甚至制定了相关法律,而在广大农民的支持和参与中取得了“共产主义革命”胜利的中国,采取的却是让农民、农业、农村无条件地为市民、工业和城市服务的政策,这是一种严重的社会不公平。现今,该是纠正这种严重的社会不公平的时候了。

 

一、民盟与乡村建设

 

    民盟是一个以中高级“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参政党,它是否应当参与乡村建设?有些人可能对此存有疑虑,认为农村这个“天地”虽然广阔,但是“知识分子”在其中难有作为。我以为,民盟应当参与乡村建设,应当深度参与当前中国的新农村建设,以担当和履行其在新时期的历史使命。

    理由主要由二:(1)社会服务是参政党的一项重要职能,而社会服务包括为农村社会服务。民盟是当前中国最大(成员最多)的参政党。为了更好地发挥参政党的职能,民盟应当更切实地为社会服务。而深度参与当前中国的新农村建设,就是切实地为社会服务的一条可能、可行且行之有效的途径。执政要为民,参政同样要为民。在当前中国,最大的民众群体就是农民。民盟参政若欲为民,首先就应该为广大农民。如果置广大农民的利益和需要于不顾,对他们的悲苦和不幸无动于衷,对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和改善他们的生存环境不感兴趣,那么参政为民就是一句空话。(2)知识人应当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而在当前中国,知识人应当有为最大的社会弱势群体——农民阶层力所能及地做些事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民盟是一个多领域人才荟萃的政党,它应当不仅在大中城市,在教育、科技、艺术、医疗等领域,在“白领”阶层中进一步发挥自己的智能优势,而且更应当在农村地区,在农业领域,在“灰领”阶层中发挥自身的智能优势。在当前中国,农村地区、农业领域、农民群体更需要智力援助。因此,民盟应当顺应这种时势,更深入更广泛地参与新农村建设,为改善农村的生存环境、促进农业的现代化、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履一种使命、尽一份责任。

    在民盟的历史上,曾经出现过一位长期致力于乡村建设的杰出先贤。早在1927年,基于中国社会问题的病根不在上层而在基层、乡村建设是解决中国社会问题的惟一途径之识见,他南下广东,试图实施他的“乡治”计划。在广东的一年多时间里,他筹建乡治讲习所,讲演“乡治十讲”,致力于推动乡村建设运动。1929年至1930年,他参与创立河南村治学院,出任教务长,并讲授“乡村自治组织”等课程和主编《村治月刊》。1931年至1937年,他在山东省邹平县先后参与筹建和主持乡村建设研究院,并在当地及周边地区广泛从事乡村建设实验。他的乡村建设构想包括建立农业合作社、改良农耕技术、创立新式乡村学校、改革乡村教育制度、加强户籍管理、成立乡村自卫队、提倡公共卫生、革除陈规陋习等等。应当说,他的乡村建设实验即便对今日中国的新农村建设依然不乏启示意义。在总结多年的实践经验之基础上,他撰写了中国第一部乡村建设专著《乡村建设理论》。

    后来,1940年,他作为四位发起人之一倡议建立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其他发起人有黄炎培、张君劢、左舜生),在该组织成立后当选为五人中央常委之一;1941年,他受委托到香港一手创办了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机关报《光明报》(现《光明日报》前身),担任社长;1944年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更名为中国民主同盟后,他当选为十三人中央常委之一,出任国内关系委员会主任;1945—1946年间,他在国共两党之间为和平奔走呼吁,后因对政治感到无能为力而辞去盟内职务。

    他是谁呢?他就是现代中国著名思想家和社会活动家梁漱溟先生。

    在长期的乡村建设实践中,梁漱溟先生深刻认识到:中国社会问题欲得解决,必需知识人这种上层力量与乡村居民这种下层力量上下“通气”,而“接气”的方法就是知识人到民间去,与乡村居民结合起来。知识人到民间,可以为乡村居民增“耳目”,解除其愚蔽;添“喉舌”,为他们呼号;长“头脑”,为他们出主意、想办法,帮助他们摆脱困苦、走向富裕幸福之途(参见张文儒、郭建宁主编《中国现代哲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60页)。他不仅如此主张,而且身体力行。

    梁漱溟先生为广大知识人、特别是为广大盟员树立了一个榜样:知识人投身农村建设、为农民服务的榜样。

 

二、民盟农村服务中现存的问题及其对策

 

    在参与乡村建设方面,当代盟员中似乎还没有哪位比先贤梁漱溟先生更热情、更深入、更持久。1990年代以来,民盟各级组织在农村服务方面做了许多事情,取得了一些成绩,值得肯定。但是,那些成绩大多没有变成农民增收、农业提升、农村改观的持久实效。造成我们的农村服务效果不佳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下面将要谈及的原因是当前中国各个民主党派和各种非政府组织在农村服务的过程中或多或少、或轻或重共同存在的问题,而不仅仅是民盟的问题。

    一是我们的农村服务大多还是走过场,没有真正深入下去和坚持下来。我们的支农扶贫活动对于广大农村地区不过是寒塘掠雁、雪地落鸿、蜻蜓点水、浮萍随风,没有在其中扎根、发芽、开花、结果。这些活动可能一时产生过效果,但过后便销声匿迹,看不到它们留存的持久影响。我们中的一些人也到农村去走过、看过,个别人甚至在农村也蹲过点,但是,光是走一走、看一看是万万不行的,光是几个人蹲点是远远不够的。

    二是我们的农村服务从财物型支农扶贫向智能型支农扶贫总体上转化得还不够。不能说我们的支农扶贫是单纯的“输血”而没有一点“造血”功能,不能说我们的支农扶贫是单纯的物资援助而没有一点科技含量。但是,不得不承认,我们的支农扶贫总体上还停留在财物型,虽然已开始向智能型转化,但转化得还远远不够。另外,在智能型支农扶贫方面,我们仅仅局限于技术方面,没有拓展到大文化领域(包括技术、知识、思想三个层次)。

    三是我们的农村服务还是单线片面的,而不是多维立体的。我们的支农扶贫不是单纯的资金援助和物资施与,就是单纯的项目搭桥,或者单纯的技术指导,而没有把这些途径结合起来,更没有把它们与产销信息供给、生产生活技能培训、农业科技知识传授、涉农政策法律宣讲、艺术娱乐培训、价值观念教育等途径结合起来。农民的贫穷和农村的落后是多种原因造成的,单一的支农扶贫途径不可能改变这种状况,只有多领域多方位多途径齐头并进,才有望使农民脱贫致富、使农村旧貌换新颜。

    四是我们的农村服务局限于散点,而没有延伸为线,更没有拓展为面。我们帮助的对象是少数几个农户,而不是一大批农户,不是整个村、整个乡的农户,不是一条“线”的农户(如一定范围内专事某种家畜家禽养殖的农户、专事某类农作物种植的农户)。这是由我们的支农扶贫方式以资金援助、物资施与为主决定的。资金和物资毕竟是有限的,只能给予少数农户。但是技术、知识和思想是无限的,可以给予无数农户。

    五是我们的农村服务没有注重发挥广大农民自身的主体性,更没有注重培养乡土精英并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功能。农村服务应当是服务者和服务对象两个方面的主体——农民即便在接受服务时也是主体——交互发挥其主体性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作为服务者的城市知识人所起的引导作用固然重要,但它毕竟只是外因,尚需作为服务对象的广大农民发挥其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这才是内因。不能笼统地说在任何事物的变化过程中内因一定比外因重要,但就乡村建设这一复杂的系统工程而言,内因确乎比外因更重要,因为整体看来、长远看来、归根结底看来,农民才是乡村建设的主体。而在发挥广大农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时,要高度重视培养乡土精英并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功能。无论在哪个领域,榜样的力量的确实都是无穷的。在乡村建设中,乡土精英的示范功能不可低估。这一点已经被当前中国的一些“明星村”(如大邱庄、小岗村、华西村等)的崛起历程所反复证明。可是我们的支农扶贫活动,把农民当作被动接受服务的客体,而没有把他们当作其潜能有待激发的主体,没有想方设法发挥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更没有有意识、有目的、有计划地培养一批乡土精英并充分发挥他们在脱贫致富、革故鼎新、祛昧兴智等方面的示范功能。

    找出了问题所在,建议才有针对性。基于上述问题,在此,我为民盟在当前中国的新农村建设中的作为提出几条对策性建议——它们其实内蕴在问题之中:

    (1)广泛发动和培训盟员,建立数以百计甚至千计的农村服务志愿者小组,以挂职锻炼、蹲点指导、实地调研等方式分期分批下农村并较长时间(譬如三个月、半年甚至一年)留守目标乡村,把乡村建设比较深入持久地开展起来;

    (2)以智能型支农扶贫为主,以财物型支农扶贫为辅,在智能型支农扶贫中,走大文化支农扶贫之路,技术扶贫、知识扶贫、思想扶贫三者并重;

    (3)构建多维立体的农村服务体系,把资金援助、物资施与、项目搭桥、技术指导、产销信息供给、生产生活技能培训、农业科技知识传授、涉农政策法律宣讲、艺术娱乐培训、价值观念教育等途径中的部分或全部因时、因地、因情制宜地整合起来;

    (4)通过建立各种经济合作社、专业种养协会、互助组、联谊会、文娱队、宣讲团等组织和举办各种培训班、学习班、信息发布会、产品推介会、地方特产节、乡村博览会等活动,变散点服务(服务于一定地点的少量分散农户)为串线连片的服务(服务于一村一乡、一行一业的一大批有组织的农户);

    (5)以城市知识人的引导作用为先锋,以既已脱颖而出的或有计划有目的地培养出来的乡土精英的示范功能为主将,以广大农民的被激发出来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为背景,让三方面的主体性在乡村建设的大舞台上珠联璧合,共襄盛举。

    这些对策性建议都是宏观的,对于习惯于做具体工作的人来说,可能缺乏可操作性。下面,我将就民盟在乡村建设的某些领域中可能的具体作为提出一些建议。

 

三、民盟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可能作为

 

    民盟在新农村建设中可能在哪些方面作为呢?依据“2006年中央第一号文件”,新农村建设包括五个方面: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中共党组织建设。其中,中共党组织建设与民盟无关,政治建设——主要指乡村两级的行政改革,民盟作为参政党不宜过多介入。剩下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民盟是可以参与的,而且是可以有所作为的。尤其是在文化建设方面,民盟更是可以大有作为。

    社会建设是个模糊概念。依据“2006年中共第一号文件”第五章的内容,农村的社会建设包括农村的义务教育、劳动力技能培训、医疗卫生事业、文化事业、社会保障、健康文明新风尚等方面。义务教育、医疗卫生事业、文化事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硬投入(财力投入)实际上属于经济建设,而劳动力技能培训、健康文明新风尚实际上主要属于文化建设,义务教育、文化事业等方面的软投入(智力投入)也属于文化建设。如此说来,所谓农村社会建设基本上可以分解为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

    在探讨民盟在当前中国的新农村建设中可能的具体作为事项之前,我们先来简要了解一下乡村建设搞得比较成功的一些国家和地区(台湾、韩国、日本、以色列)的做法。

    (1)台湾的“农会”建设经验。台湾自1900年以来就有农会,但其农会的组织健全和功能完善是在国民党政府败退台湾之后。当时,为了吸取大陆执政失败的教训,国民党政府在台湾大力推进以“耕者有其田”为宗旨的土地改革和以建设“农有、农治、农享”的农会为核心的乡村建设。1950年,国民党政府聘请美国康乃尔大学农村社会学专家安德生教授前往台湾主持农会改进方案。安德生教授在其报告中提出的农会应以农民为主体和为农民服务的基本主张被采纳。从此,台湾进入大力建设“农有、农治、农享”的公益性农会的时期。经过二十余年的建设,台湾农会获得了长足发展。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1974年台湾“立法院”通过了《农会法》,“行政院”则制定了与之配套的《农会法实施细则》,为台湾农民自己的组织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依据《农会法》,台湾农会的主要职责有政治、经济、教育和社会四个方面二十一项:保障农民权益,传播农事法令,调解农事纠纷;协助有关土地农田水利之改良、水土之保持、森林之培养;推广优良种籽和肥料;指导、示范农业生产,繁殖优良品种,促进农业专业区之经营;负责农业推广、训练及农业生产之奖助;促进农业机械化及劳动效率之提高;辅导及推行共同经营、委托经营、家庭农场发展、代耕业务;负责农产品之运输、仓储、加工、制造、输出入,经营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负责农业生产资料进出口、加工、制造、配售及会员生活用品之供销;负责农业仓库及会员公用事业;承办会员金融业务;受托承办农业保险;受托承办农民保险及农舍辅建;负责农村合作及社会服务事业;倡导农业副业及乡村工业;负责农村文化、医疗、福利及救济事业;改善农地利用;防治农业灾害,救济灾民;发展农业旅游及农村休闲事业;代理公库及接受政府和公司团体委托事项;承办主管机构特批事项。台湾农会以行政区划为单位,分乡、镇、区、县(市)、省、全国六级。各农会参照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原则,实行议事、执行分立原则,设有议事机构(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执行机构(包括会务股、会计股、企划稽核股、信用部、供销部、保险部等)。台湾农会在“保障农民权益,提高农民知识技能,促进农业现代化,增加生产收益,改善农民生活,发展农村经济”等方面,确实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本段内容参考了于建嵘《台湾的农会组织与其当年的“农村建设”》一文。)

    (2)韩国的“新村运动”经验。韩国的“新村运动”始于1970年代初。当时,韩国处于由落后的农业国家向中等发达的工业化国家过渡的最后阶段。为了缓和城乡矛盾,改变农村贫穷落后的面貌,1970年,韩国政府倡议“新村运动”,大力发动并切实帮助农民建设自己的“安乐家园”。为启动“新村运动”,政府给当时的33,000个里(即行政村)和洞(即居民区)各提供335包免费水泥,要国民自行开展修路改道和整治村容。随后,政府遴选了16,000个做得比较好的里和洞,继续向它们提供免费的水泥和其他建筑材料,激发其居民更积极主动地整治乡村环境。在村民们认识到乡村建设的好处后,最初由政府发动的“新村运动”逐渐变成了他们的自觉行动。即使政府的投入逐年减少,“新村运动”在全韩各地乡村依然年复一年蓬蓬勃勃地开展了起来,且其内容由最初的修路改道和整治村容等经济建设活动扩展到包括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公民社会建设等方面在内的广泛活动领域,形成了“勤勉、自助、协作”的基本精神。1980年,韩国国会审议通过了《新村运动组织育成法》。第二年,韩国政府发布了《新村运动组织育成法执行令》。这一法一令有力地推进了韩国乡村建设的制度化。各级“新村运动”组织——从中央会到17个直辖市和道的分会再到234个市、郡的支部以至各里、洞的基层组织——纷纷建立起来,会员218多万人(其中核心指导员17万人),占全国人口约1/20。中央会举办大规模研修院,每年培训2万多名来自各地的“新村运动”骨干。据其宣传册介绍,“新村运动”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①生活意识改革运动。具体内容有通过建立新村文库、设立图书交换市场、举办妇女讲习班、开展小学生课余读书会等倡导文明新风、传播合理价值观念,通过地区间结对互访互助、各阶层邻居之间联谊互助、种国花、升国旗等活动增强国民的和谐社会意识和爱国精神,等等。②本乡活力化运动。具体内容有建设“文明村庄”(评选“友爱之家”、举办传统民俗节庆活动等)、“环保村庄”(建设优美宜居社区、开发主题街道、整修小公园和公共休闲场所等)、“安全村庄”(构建治安联防、预防青少年犯罪、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等),农村服务活动(城乡结对、农忙助农、举办农产品直销会、开辟周末农场等),等等。③本乡环境美化运动。具体内容有改善居住环境,建设社区生态文明(节约用水、防止土壤污染、收集有害废弃物等),避暑环保运动,等等。④民间社会安全网运动。具体内容有助邻修房建屋,援助困难家庭,救灾赈灾,等等。⑤统一和国际合作运动。具体内容有援助北朝鲜,国际推广“新村运动”,等等。“新村运动”推行十余年后,改善了韩国农民的精神风貌,改变了韩国农村的贫穷落后状况,凝聚了人心,激发了民智民力,为韩国经济的腾飞预备了广泛的精神资源。(本段内容参考了张锦芳《‘新村运动’促进韩国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一文。)

    (3)日本的“乡村整治”经验。日本自1960年代开始“乡村整治”。当时,日本经济开始腾飞,工业化、城市化程度已接近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为了使农村的发展跟上城市的发展,改善农民的生活和农村的面貌,日本政府积极倡导和大力支持“乡村整治”。日本政府在这项社会运动中采取的主要措施有:制定和实施一系列优惠农村、农业和农民的政策(如减免农业税、按一定比例返还地方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如道路、电网、供水系统、电讯网络)建设,主要由国家、县(相当于中国的省)、市三级政府按一定比例投资,也鼓励民间资本在接受政府监督的前提下投资;强制推行覆盖农民的国民健康保险和国民养老金保险,确保农民在患重病大病和丧失劳动能力时生活有保障;建立全国一致的义务教育体系,消除城乡之间基础教育资源差距;改革户籍制度,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合理转移;支持建立各级农民协会,它们负责为农民制订年度生产计划、统一代购生产资料、提供农业技术指导、进行农产品市场调查、帮助甚至统一代理农产品销售,还负责维护农民正当权益、反映农民共同呼声、向政府和议会争取惠农政策和法律;等等。日本政府的这些措施,有力地推动了该国的“乡村整治”运动,可观地改变了农村的面貌,显著地改善了农民的生活,并且还明显提升了农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农民的社会地位。(本段内容参考了江怡、钟沈军《日本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经验》一文。)

    (4)以色列的“集体农庄”建设经验。以色列的集体农庄建设始于20世纪初一些具有社会主义情怀的犹太复国主义者在巴勒斯坦地区拓荒垦田,建立名为“基布兹”的农业定居点。1948年以色列建国后,其政府鼓励和支持集体农庄建设,于是集体农庄如雨后春笋蓬勃生长。以色列现有两类集体农庄:基布兹200多个,莫沙夫300多个。基布兹是一种带有共产公社性质的集体农庄,在其中,成员们共同劳动,共同生活,各尽其能,按需分配,身份平等,管理民主。莫沙夫是想拥有私人财产的部分人从基布兹分离出来之后建立起来的,在其中,成员们以家庭为单位从事生产,可以拥有一定数额的私有财产,但生产资料仍然公有。以色列政府对两类集体农庄一视同仁地扶持,其主要措施有:发动和联合公司和科研机构在各地建立农业中心,为集体农庄培育新品种、开发新技术、提供农产品市场信息、举办涉农研讨会和座谈会;支持组建行业协会以控制农产品供给量,对主要的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确保农产品价格稳定和农民收入稳步增长;等等。在政府的大力扶持下,经过数十年的建设,以色列集体农庄已实现了现代化,农业经济具有规模效益,农产品远销欧美,部分集体农庄的股票2004年起在特拉维夫乃至纽约的股票交易所上市。在以色列集体农庄里,环境优美宁静,规划有条不紊——生产区、生活区、社区服务区、娱乐休闲区规划齐整,生活福利和社会保障惠及所有居民——除该国最稀缺的自然资源水之外,电、煤气等能源和燃料全部免费,医疗保险和义务教育不逊于甚至超过城市。许多有归隐之心的以色列城市居民愿意长期定居在集体农庄,享受田园牧歌。1600多年前习惯于“采菊东篱下”的陶渊明所幻想的“桃花源”在当今以色列的许多集体农庄里差不多变成了现实。(本段内容参考了高路《高度文明的以色列集体农庄》一文。)

    上述国家和地区的乡村建设经验中有许多值得当前中国借鉴,值得意欲在当前中国的新农村建设中大大作为一番的各参政党(包括民盟)借鉴。其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四条是:第一,政府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惠农政策,并促成国会通过了相关法律,使乡村建设获得充分的政策资源和法律资源。第二,政府鼓励和支持农民建立综合性农民协会和其他自治组织,使乡村建设获得了充足的组织资源。第三,政府不仅不向农民征收苛捐杂税,而且还无偿地向他们提供大量的资金、物资和适用的技术、信息,使乡村建设获得了必要的经济资源和知识资源。第四,乡村建设不限于经济建设,而是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公民社会建设乃至政治建设并举,获得了综合效益,不仅改善了农民的生活状况,提高了他们的经济地位,而且改善了农民的文化状况和道德状况,提高了他们的政治地位。

    这些经验中,第一、三条,当前中国政府正在实施,但力度有待加强;第二条,当前中国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对之有点顾虑——担心自主的综合性农民协会成为抗衡政府、导致社会不安定的力量;第四条,当前中国政府刚开始尝试,在操作层面上还有许多问题没有解决。

    从输送资金、物资到提供技术、项目,从授之以鱼到授之以渔,从抛金撒银到传授点金术,十多年来,中国的支农扶贫经历了从财物型到智力型的转变。民盟是一个智力密集的党派,可以发挥智能优势,给农民提供技术指导、信息服务。具体说来:

    (1)可以帮助农民成立各种经济合作组织和专业种养协会,甚至在政策和法律允许的前提下,帮助他们成立综合性农民协会,让他们以团队的力量搏击市场经济大潮,让他们以整体的力量处理生产生活事务和应对种种矛盾、纠纷、冲突。

    (2)可以为农民提供产销信息,搭建供需桥梁,发现商机,寻找市场,使他们的生产目标更明确合理、效益更快捷佳良。

    (3)可以帮助农民发展十种农业:规模农业、高效农业、立体农业、复合农业、绿色农业、节约农业、合作农业、互补农业、循环农业、生态农业。规模农业是指农业生产达到了适当规模,投入产出比提高到一定程度,让农民觉得务农有利可图甚至大有甜头。高效农业是指生产那些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较高的附加值、良好的经济效益的农产品——这样的农产品往往是优质高档的粮食、水果、蔬菜、肉禽、药材、木材等。立体农业是指实行经济林木或果树、矮杆农作物、地下茎实农作物等多层次间种套播,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复合农业是指种植与养殖结合,以庄稼的果实和秸杆(经化学处理后可变成饲料)喂养家禽家畜,以家禽家畜的粪便滋养庄稼(简称以种供养,以养助种)。绿色农业是指尽量少用甚至不用化肥和农业,生产无污染、无公害的农产品。节约农业是指在生产和加工农产品时,尽可能减少能源和原料的消耗。合作农业是指若干农户自主联合起来,实行从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到农产品销售的全过程合作。互补农业是指同一个村的不同农户之间、同一个乡(镇)的不同村之间、同一个县(市)的不同乡(镇)之间、同一个省的不同县(市)之间的主导农产品具有互补性,可以互通有无,而不会因同类农产品供过于求彼此打价格战。循环农业是指水、能源、肥料、秸杆等在整个农业生产过程中实现循环利用。生态农业是指整个农业生产过程有利于保护自然环境和促进生态平衡,有利于再造秀美山川和营建生活花园。

    民盟中有许多从事人文社会科学教学和研究、艺术创作和管理的人才,可以为农民的文化生活特别是娱乐活动的丰富、政策法律知识的增进等提供指导、进行辅导。具体说来:

    (1)可以帮助农民组建各种演艺团队(如礼仪乐队、锣鼓队、合唱团、龙狮班、武术会、地方戏票友团、书画协会、花卉协会、业务导游队等等),丰富他们的业余生活,振作他们的精神。

    (2)可以帮助农民更新观念,移风易俗,特别是革除陈规陋习(如住宅攀比风、丧葬奢侈风、求神拜佛风等)。

    (3)可以举办各种文化讲习班(民俗班、地方史班、涉农政策法律班等等),增进他们的知识,提升他们的修养,开阔他们的眼界,活跃他们的思维。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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