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市人人有责,为倡导和规范文明行为,提升盟员的文明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3月5日下午,民盟衡阳市石鼓区工委在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组织开展了《衡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宣传活动上,民盟石鼓区工委主委刘少文对《衡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该《条例》于3月1日正式施行,共分为五章三十五条,是衡阳市首部规范文明行为的地方性法规,针对一系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与衡阳城市发展不相符和市民反映集中的顽症痼疾、陈规陋习,做出了明确的整治处罚说明。
“这次宣传活动非常及时,通过学习,我更加清楚了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文明与幸福同行,回去后我要教育好我的家人和朋友,让他们都参与到文明行为规范中来,让雁城更美丽,让衡阳人民更幸福!”。活动结束后,现场的盟员纷纷表示,要积极践行文明行为,自觉遵守法律,恪守社会主义道德,积极参与文明行为的促进工作,为共同维护衡阳文明形象贡献民盟力量。(民盟石鼓区工委 龙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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