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统战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贡献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厅字〔2021〕32号)要求,通过民主推荐,经民盟湖南省委会研究决定,拟推荐民盟湘西州委会、何清华同志、“持续推进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和“同心共建美丽乡村”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建言献策优秀成果、社会服务优秀成果。根据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至7月18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方式,向民盟湖南省委会办公室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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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湖南省委会
2021年7月14日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