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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无声的誓言

编辑:redcloud 2015-05-11 00:00:00

 

    九年前,在担任人民陪审员后我第一次参与一起刑事案子。我与两位法官走进审判大厅。不经意之间,我看到审判台上方的红色国徽,顿时有股热流在心间流淌,一种说不出的自豪与责任感油然而生:“我不能辜负祖国和人民的信任,断案以法律为准绳,不能让法律与国徽蒙上尘埃。”
    可是,当审判结束后合议时,我却傻眼了:公诉人明明指控被告是三次抢劫,而主审法官都说是二次,而且刑期也不如原来想象的那么长。审判长看出了我的疑惑,解释道:“第二起抢劫未认定是因受害人未找到,证据无法核实。另外,被告是未成年人,是初犯,被告家属对受害人进行了赔偿,故……”。审判长掷地有声,但我仍然百思不得其解。这件事给我很大的触动:做一名陪审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必须有真才实学。之后,我找来一大堆法律书籍,一遍一遍研阅,遇上存疑的地方,就向法官和律师求教。考虑到有的案件对社会影响大,我多次深入社会展开调查,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真相,为审判提供第一手材料。经过努力与摸索,我的法律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案子合议时我不再沉默寡言或含糊其辞,而是敢于旗帜鲜明地亮出自己的观点,从而避免了“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难堪。
    在参审案件的经历中,有两个案子迄今让我印象深刻。
    一个是2012年8月一桩郑某与何某的离婚案。此案的审理费时三年,系中院发回再审案子。原告、被告为女儿的赡养费用问题在庭上针锋相对,相持不下。闭庭后我分别找到原被告做工作。我用亲情去打动原告,劝他对(前)妻女要关心,男人应该大度一点。对被告,我劝她要务实,给对方一些余地。经过沟通,双方愿意和解。原告一次性拿出15万元给被告。一场剑拔弩张的矛盾被化解了,审判长对这个结果感到满意。
    另一个是2013年4月一桩运输持有假币案。被告是两对农村中年夫妻。原本老实巴交的山区农民在利益驱动下铤而走险,欲倒卖假币渔利,但没有成功。考虑到他们是初犯,悔罪态度好,其行为还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同时考虑到他们均上有老下有小,我想挽救这两个家庭,将消极因素化解到最小。于是提出将每对被告中一人判实刑,一人判缓刑的建议。合议庭采纳了我的建议。
陪审工作看似容易,其实不简单,需要花费大量时间与精力,但我并不后悔。我时常回顾当初在心中宣下的誓言:决不让法律与国徽蒙上尘埃!这誓言既是我审判案件的准绳,也是我遇到阻碍时源源不断的动力。每次接到开庭通知,无论刮风下雨,严寒酷暑,也不管报酬如何低,我都会准时奔赴法庭。有时候一天要参加二、三次开庭,遇到复杂的案件会耗费大量时间与精力,但我毫无怨言。
    由于我的执着与热情,许多法官在组合议庭时总喜欢找我。截至今年4月底,我共参审案件1238个,2009年与2014年连续两次被冷水滩区人民法院评为“优秀人民陪审员”。我的事迹先后刊登在《湖南民盟》和《人民法院报》上。(赵文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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