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下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律师座谈会。民盟省委常委、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潘传平等10名律师与30余名检察官面对面,畅谈如何更好地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效推进和保障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的贯彻实施。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游劝荣,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谈敬纯出席并讲话。
会上,潘传平律师认为,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是最能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程序法,在我省贯彻落实情况整体较好,有效地改善了律师执业环境。他建议检察机关进一步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敢于加强对有关机关的监督,敢于排除行政机关干扰;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加强基层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尊重、理解信赖、律师,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他还结合个案,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过程中有关律师会见与阅卷、证人作证、赃款赃物收缴、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等问题,提出了具体建议。
游劝荣检察长在讲话时指出,检察机关应当有一种共识,即律师和检察官同样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不要将律师当做对立面和异类,要从骨子里尊重律师;检察机关和律师是追求法治、追求真相的命运共同体,检察机关要尊重理解和认识律师的职业特点,切实保障律师合法权利;检察机关应当加强与律师的沟通,在每一个诉讼环节认真听取律师的意见,建立听取律师意见的机制;检察机关和律师应当共同努力,使诉讼过程同时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的过程,通过平衡各种社会关系,为社会利益找到最大平衡点;检察机关要充分相信和依靠律师,与律师界共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民盟人和律师事务所支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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