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4号)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民盟湘潭市委精心部署,积极采取五大举措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确保《意见》精神的贯彻落实。
1、认真抓好学习贯彻。分别召开主委会议、市委(扩大)会议,传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将《意见》精神学习作为今年主委、市委、支部、骨干培训学习的重要内容。利用盟市委机关内刊、座谈会、研讨会、走访调研、社会活动、宣传信息等多种方式,加强《意见》精神的宣传贯彻。
2、抓好湘潭民盟五年规划的研究制定与完善工作。在民盟省委领导与中共湘潭市委统战部的具体指导下,在已有筹划的基础上,做好近五年湘潭民盟培养推荐优秀党外干部工作规划、组织发展规划及其完善。
3、建立健全人才库并将分批培训。近期已建好湘潭民盟中各类各层次人才库,包括盟员的政协委员、人大代表、高级职称人员、科级以上人员、企业管理人员、40岁以下优秀后备人员等等,并将分批进行培训,同时拟向市、省、中央的社会主义学院等适时输送培训。
4、抓好民盟代表人士的推荐安排使用。近期专职副主委等走访了部分盟员所在的市级政府职能部门,走访了部分优秀盟员,积极向中共党委推荐优秀盟员,还将争取在市、区县统战部门支持下,在盟员干部安排覆盖面上有新的突破。按照《意见》要求,在人大政协换届工作中,将积极会商有关部门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在近期的各层次人才公选活动中,动员符合条件的盟员积极报名应选。
5、抓好特约员推荐与管理工作。拟开展盟员中的特约人员向盟市委述职工作。
民盟湘潭市委 胡运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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