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桃源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该县桃花源镇联岩村村民王某等六人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各处罚金5200元。此案是桃源县历史上首次因破坏耕地获刑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起到了震慑一片、教育一方、规范全县耕地保护秩序的效果。
今年9月中旬,市政协副主席、民盟市委主委傅绍平率政协委员到桃源调研时了解到沅江支流澄溪河一带由于非法采金屡禁不止,导致生态破坏非常严重。除炸洞采金、河道采金外,一些非法采金者将挖土机、粉碎机、淘洗机直接开到了田里,将农田挖了个底朝天。翻田采金和淘金后留下的粉砂,导致耕地沙化,生态平衡遭到严重破坏。暗访时,河边农田里洗沙淘金机还在作业。看到非法采金给老百姓生活和生态环境带来极大危害,傅绍平主席忧心忡忡,指示民盟写出了《制止非法采金行为,保护生态家园》的社情民意,提出加大非法采金淘金炼金和河道采金、翻田挖金的打击力度,建立长效机制,还基层群众一个美丽家园等建议,被市政协编发。桃源县高度重视民盟的建议,国土资源部门与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查处毁田采金违法行为,王某等6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变被占用耕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5.12亩耕地毁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故作出了上述判决。(民盟常德市委彭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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