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5日下午,日本札幌大学法学院名誉教授铃木敬夫在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作了题为“法官的法律尊崇意识与良心的自由”的学术报告。省司法厅领导、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以及人和所律师共50多人参加了本次报告会。
铃木教授以一个德国纳粹时的例子作为开场白引出演讲主题,纳粹德国时期国内存在两种法律,一套适用于德国人相对判刑较轻,而另一套则适用于犹太人相对判刑较重,不同的法官面临两种法律的选择,是尊崇严格的法律意识还是遵照自己的良心自由是每个法律人必须面对的主题。随后铃木教授也对中国的一些刑事法律制度作了相应点评,并指出法律人在尊重法律的同时也应发挥良心的作用,做到二者之间的平衡。铃木教授生动幽默、深入浅出的演讲不时博得在场人员的阵阵掌声。
湖南省司法厅巡视员、省律师协会党委书记唐云景做了总结发言,并代表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向铃木教授颁发了学术顾问聘书。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