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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基层组织建设上的里程碑

编辑:redcloud 2010-03-05 10:51:08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2005]5号文件精神,中共株洲市委统战部从2009年下半年起,要求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建立“五有”制度,每个基层组织做到“有场地、有经费、有平台、有培训、有评价”。

为加强和完善民盟基层组织建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2005]5号文件精神和株洲市“五有”制度,民盟株洲市委自2009年下半年以来,分别走访了各县(市区)区委统战部和有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党委统战部,为落实基层组织“五有”制度进行了全面协商与交流。到2010年初,民盟所有基层组织均有活动经费3000元,并全部被所在县(市)区纳入财政预算;所有基层组织有办公室(活动场所)一间,盟市委对所有基层组织办公室进行了统一设计和布置,统一制作了办公室门牌,并要求各项制度上墙。

株洲民盟“五有”制度的建立,是株洲民盟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它确保了基层组织正常活动的开展,激发了广大盟员的政治参与热情。盟市委要求,每个基层组织要以“五有”制度为契机,充分履行参政党职能,搞好自身建设,积极参政议政,每年要有相应数量和质量的调研课题或提案提交相关单位,充分展现民盟作为一个成熟的参政党的风采。(罗卫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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