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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报告学习心得:法德相济,知行合一

编辑:redcloud 2017-11-16 00:00:00

                          ——以“十九大”精神引领中国传统法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明确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关于“法治”与“德治”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做过多次重要论述。2016年12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就曾指出:“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使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中华法文化传承和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德治与法治的关系一直是中华民族孜孜以求、不懈探寻的千年话题,如周朝曾倡导“明德慎刑”、“为政以德”,两汉魏晋南北朝曾倡导法律儒家化运动、主张礼法合流,《唐律》曾确定“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德治方略。每一历史时期法治与德治的平衡,是治理方式的选择,是价值体系的评判,是法文化的基石。自古以来,法治与德治虽相互融合,但冲突也从未间断,如亲子为父报仇而杀死他人应否处死,唐代柳宗元与陈子昂就曾有一场观点迥异的“隔代”论战并留下散文名篇《驳复仇议》。此类“道德”与“法律”、“情感”与“理性”的冲突延续千年后,并未随时光的流逝而烟消云散。当今如于欢“辱母杀人案”等舆情热点案件中,诸多“新论调”依然是“旧观念”的影子,换个“马甲”的观念也只是“文化基因”的遗传变异!在处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法治与文化疏离”、“德治与法治矛盾”、“司法与民意对立”等问题。究其根源,这些问题仍然是政法干警在文化自立、文化自信、文化自强上不能做到“知行合一”,陷入“德法相悖、知行相左”的理论误区和实践歧途,既不能洞察司法案件背后的文化背景,也不能领悟化解矛盾纠纷的传统智慧。
      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重要讲话中倡导“知行合一”。“知行合一”是中华传统思想的精华,是中华文化的基本命题。所谓“知”与“行”犹如认识和实践的关系,将“知行合一”论发扬光大的王阳明主张“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孙中山更是提出“知难行易”说,各种说法虽各有侧重,但都符合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即理论和实践是辩证统一的基本规律。笔者认为,政法干警在司法办案过程中的“知行合一”,要有“真知”才有“真作为”,要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吸收中国传统法文化的优秀成果,深刻掌握司法案件的文化背景,准确诠释法律的治理功能,理性客观地分析和解决问题。
      (一)探寻真相。准确把握案件事实是“知”的基础,更是弥合“礼法冲突”的关键。无论面临怎样的案件争议或舆情风波,都应坚持以事实为根据,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准确把握影响司法案件处理核心事实,这是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基石。同时,也要意识到案件边际事实的独特价值。近年来一系列引发舆情的案件,普遍是边际事实比核心事实更容易吸引“眼球”。任何司法案件都并非孤立的事件,而有社会生活发生激烈冲突的文化背景,需要司法人员深入了解和把握与案件有关的前因后果、民情风俗、社会环境等边际事实。
     (二)明辨法理。2016年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指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民心是“行”的出发点和归宿。从古至今,天理、民心、人情皆是执法时需要考量的因素。“法治”与“德治”之间、“独立审判”与“尊重民意”之间、“法律正义”与“社会普遍正义”之间并不先天排斥,应坚持辩证法、两点论,不能一强调依法办案就不考虑民众意愿,也不能一强调倾听群众呼声就放弃严格执法。司法作为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内容,执法办案必须坚持法律效果优先,决不能为片面追求所谓的社会效果而牺牲法律效果,但也要尊重人民群众的朴素情感和基本的道德诉求,不能违背人之常情。如果执法结果与中国传统法文化的宗旨背道而驰,让法律与道德产生严重冲突,让人民群众陷于“道德与法律不能两全”的二难境地、甚至普遍认为“法非善法”,让司法人员在适用法律时并没有正义得到伸张的“职业荣誉感”,那便不是对法律价值的正确诠释。
     (三)文化信仰。党的十九大指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就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的文化复兴”。历史告诉我们,中国传统法文化并非暗弱无光,西方法文化并非无所不能。国学大家钱穆先生主张以“温情和敬意”看待中国历史和文化,不能以“封建专制”一概而论。自近代以来,中国效仿西方之风骤起,如清末许多洋务派官僚因“救亡焦虑”失去文化自信而变为激进盲从,只注重“西学为用”以富国强兵,而将“中学为体”全盘丢掉从而抛弃文化自主、文化自强,其结局是一败涂地。中国传统法文化固有其糟粕当坚决摒弃,但更有其精华应发扬光大。要创造先进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必先对中国传统法文化存有真知,知而后信、信而有行、行而有效,方是“知行合一”!
      法德相济、知行合一,既合乎历史规律也顺应世道人心!愿我们时刻牢记十九大精神的正确指引,愿十九大后中国传统法文化的传承与发展迎来“新的春天”……
作者:钟晋,湘潭民盟盟员,湘潭市政协常委、湘潭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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