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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湖南民盟宣讲团讲师的通知

编辑:redcloud 2017-07-31 00:00:00

      为深入开展“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引导全省广大盟员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继承和发扬民盟优良传统,加强盟史、盟章宣传,促进省盟各项工作的开展,民盟湖南省委决定成立湖南民盟宣讲团,开展巡回宣讲活动。
      一、组织机构
      以“两学一助”学习教育协调小组牵头组织开展湖南民盟宣讲团的相关工作。民盟省委主委杨维刚任主任,专职副主委胡颖,副主委汤浊、何寄华、杨君武、戴晓凤、黎定军、赵为济,副巡视员邹卫为副主任,盟省委秘书长刘春阳,各处室负责人傅小松、徐智、彭维良、邓彬彬、陈雅云等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宣传联络处处长彭维良任主任。
      二、宣讲内容
      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参政党理论研究;盟史研究、盟章讲析;如何开展盟的参政议政工作、社会服务、组织建设、思想教育与宣传工作。
      三、成员推选
      分为两种方式推选宣讲团讲师。第一种方式是特聘盟省委有关领导、盟内知名教授、专家作为宣讲团成员,开展集中辅导和巡回宣讲。
      第二种方式是在盟内选拔盟员成为宣讲团讲师。具体方式是,采取各市州和省直基层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面向全省盟员进行宣讲团讲师选拔。报名者需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担任副处以上领导职务,通过本人现场试讲经由专家评审确定,最终成为湖南民盟宣讲团讲师。
      四、活动开展
      宣讲活动采取“组团式”和“点课式”等多种形式。可根据工作要求或在重要时间节点、重大事件前后,抽调3至5名宣讲人员组成“专题宣讲团”,就一个或几个题目开展针对性的宣讲,也可由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选定宣讲课题,进行“点课”,约请相关宣讲团成员到本单位宣讲。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省各级盟组织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发动盟员报名,并认真做好筛选工作,确保报名人员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高。
      2.精心策划,务求实效。各级盟组织要根据报名人员自身特点,确定宣讲内容,不断锤炼,精益求精,保证讲课质量,提高宣讲实效,传播正能量。
      六、时间安排
      请各级盟组织推荐的人员和自荐人员认真填写好《湖南民盟宣讲团讲师推荐表》,并由所属盟组织统一报送至民盟湖南省委宣传处邮箱:hunanminmengxc@163.com。经考核、选拔、确认后,盟省委将于10月30日前在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并发送通知。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8月30日。
      联系人:民盟省委宣传联络处  杨文利 
      电话:0731—8885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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