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盟员张松柏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编辑:redcloud 2016-11-30 00:00:00

      近日,司法部开展的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揭晓。民盟湖南省直三总支副主委、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松柏律师获评“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荣誉来自坚持不懈,也来自一份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多年来,张松柏始终以饱满的热情投身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尤其是2008年他加入湖南省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志愿者团队后,在认真参与残疾人维权志愿者值班活动的同时,面对残疾人的涉法咨询,耐心解答,为他们的各种维权主张进行法律研讨和论证,并接受指派办理了多起援助案件。 

 


      2012年,任礼明交通事故索赔一案由省人大内司委转交湖南省残联督办,湖南省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派张松柏具体承办。为此,他一方面积极、认真地进行调查、起诉,一方面与法院、保险公司进行协调,使任礼明获得了2万多元的赔偿,保险公司亦承诺积极办理赔付手续。
      2013年,田志英因贩卖运输毒品,被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该案上诉后,张松柏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指派,担任田志英的二审辩护人,并根据案件客观事实提出了部分关键证据不足、应予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二审判决被告人田志英改判死缓。
      一直以来,张松柏以过硬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职业操守,高质量地办理了大量的法律援助案件,产生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应。因为业绩突出,他先后被授予2012年度、2014年度湖南省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而此次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更是对他孜孜不倦投身法律援助的最好肯定。

编辑:redcloud

阅读下一篇

返回中国民主同盟湖南省委员会首页

主委信箱 | 网站信箱 | 在线投稿

传真:0731-88882233 邮箱:hunanminmengxc@163.com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70号

中国民主同盟湖南省委员会版权所有 湘ICP备巡查号:060029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