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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诗”与“痴”

编辑:redcloud 2016-05-31 00:00:00

      “诗”与“痴”,粗看,有如水火,互不相容;细察,却又感到形同肝胆,结合紧密。这就是个“悖”论。认真地辩证地解读这个悖论,对于深刻认识诗的本质属性、美感特征,必将大有裨益。
      诚然,一般说来“痴”是个贬词。《说文解字》称:“痴,不慧也。”就是俗话说的“傻”。就这一点讲,“诗”与“痴”诚不啻天渊。可是,汉语中的语词,在不同语境中,往往是多义的,甚至是反义的。如“大放厥词”,古为褒义(韩愈《祭柳子厚文》:“玉珮琼琚,大放厥词”),今则多用作贬义。同样,“痴”除“傻”义外,还有一义项:“对某事因专注而入迷”。例如曹雪芹《红楼梦》第一回题诗:“都云作者痴”就是指“对某事因专注而入迷”。你看他,“悼红轩里,披阅十载,增删五次。”正是“痴”劲的具体表现。
      书中主要人物之一的贾宝玉,更具这种“痴”味,他的诗句即可印证:“盈盈烛泪因谁泣,点点花愁为我嗔”(《春夜即事》),脂砚斋主人评点《石头记》一语中的:“极不通,极胡说中写出绝代情痴”。究其实,宝玉这种“痴”情,从艺术心理学眼光考察,当是审美创造中一种最佳心理状态。“痴情”实质上是“深情”与“真情”的一种极致境界。只有在这种心理状态下才有可能孕育出最美诗篇。从这个意义上讲,“诗人”也可说是“痴人”。莎士比亚甚至在“诗人”与“疯人”、“狂人”之间画上等号(见《仲夏夜之梦》)。可不,“诗仙”李白不就曾以“狂人”自命么:“我本楚狂人,凤兮笑孔丘。”(《庐山谣寄卢侍御虚舟》)。
      诚然,诗的本质在抒情。故而别林斯基便把“抒情性”称作“一切诗的生命和灵魂。”笔者也有这样的审美体验:从古到今的诗歌,不论是抒写爱情、亲情,抑或是友情,甚至是闲情,激动人心或饶有韵味者,诗中莫不萦绕几分“痴”味。正是这种带有“痴”味的纯真而强烈的情愫,给受从以极大的艺术享受和审美惊喜。
      爱情自来是诗歌咏叹的永恒主题。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的爱情描写就层见叠出,且大都写得缠绵缱绻、如醉如痴。试看《卫风•伯兮》:“自伯之东,首如飞蓬。岂无膏沐?谁适为容!”(打从我哥去东方,我的头发乱蓬蓬。香油香膏哪缺少?叫我为谁来美容!)丈夫远离,无心打扮,披头散发,痴态如见。毕竟“女为子对丈夫何等钟情!这正应了时下那句众口流传的通俗歌词“我的眼里只有你!”两干多年来,两位歌手,一唱一和,诗心相通。
      亲情同爱情一样,古往今来,诗人对它都投以青睐,而且感人肺腑的佳作,多得如同春日原野上的鲜花。受到广大读者(含海外读者)的普通喜爱。日本一次民意测试中,十首最受追捧的唐诗,荣登榜首的就是孟郊歌颂母爱的《游子吟))o当今诗苑也时时绽放歌咏亲情的异卉奇葩。杨逸明《悼念父亲》就是令人赏心悦目的一朵:

 


五载相寻路已迷,几回空惹梦嘘唏。
久藏相册情盈柜,重读家书泪湿衣。
夜半添衾儿榻畔,雨中送伞校门西。 

 

      怕撩慈母伤心处,往事纷纷不敢提。
      情词恳切,催人泪下!首联“五载相寻……”,看似平平而起,实则感人至深:父亲辞世,幽冥路隔,永无会期。然恋父情笃,偏要苦苦“相寻”,且达“五载”之久。白日寻之不见,入夜形诸梦寐,一片痴情灼然耀眼。然而现实冷酷无情,终究“路已迷”,只收获一个“空惹梦嘘唏”,可悲可叹!短短一联,对亡父悲恸、眷恋之情,力透纸背。诗人的艺术实践,体现了一条我国古代诗学原理:“无理而妙”。“无理”,即创作过程中诗人挣脱客观事理的羁绊,而一任诗的激情自由驰骋,以充分抒情写意,展示个性;“妙”,则是创造一种既“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艺术情境,令人一见而称奇叫绝,陶醉乎其中。首联确乎臻此胜境。颔联简练,内蕴殊深;既然“相寻路已迷”,便转而“读家书”“读影册”以寻求慰藉。并巧妙地牵引出颈联的“夜半添衾”和“雨中送伞”,有了这两笔“实写”,一位慈母般的父亲形象便呼之欲出。这就为颔联的“情盈柜”、“泪湿衣”提供了实际内容。给诗句注入了生机,增添了活力。行文经络贯通,虚实互补,颇见匠心。尾联“怕撩慈母伤心处……”渐入佳境,余味无穷:丧父是悲是痛,而有痛却“不敢提”,则是痛上加痛。痛上加痛,痛何以堪!轻巧一笔,就将诗情升华到了顶点,让读者忍不住一掬同情之泪。就在这种微妙的心理剖白中,暗示出父母感情之深厚,儿子对慈母的体贴入微。吟咏之间,便觉一种沁人心脾的人性美、人情美洋溢于字里行间,“令无情者心动,有情者肠裂”。倘非情之“痴”,笔之健,断难亮出此等风光。
      “友情是生命中的阳光”,是的,友情的火花,诱人地吸引着诗人的审美眼光。诗人们以生花之笔,把“友情”表现得色彩斑斓,魅力四射。给人以深深的感染。请看宋代张式的《丽绎》:“长吟《伐木》篇,伫立以望子。日暮飞鸟归,门前长春水。”描写诗人等待、盼望友人的殷切心情,传神生动,如在目前。首旬用表达友情的《诗经•伐木》篇起兴,非常切合语境。“长吟”透出怀念之情历久不衰。次句叙事“伫立以望”有如雕像,见出对友情之执着、珍视,“痴”态如见。三、四句托景寓情:鸟归而人不至,益增盼友之惆怅;春水之涨,喻愁情之增长与愁思之无边,更饶神韵,引人遐思。可不,我竟不期而然联想到了“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李白《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那动人的情境。
      相对于爱情、亲情和友情,“闲情”在诗歌中似乎比较平淡,不太起眼。犹之宴席之上,“爱情”等是山珍海味,“闲情”只不过是一碟小菜。不过,在高级厨师手下,即便小菜一碟,也会烹调得色香味俱佳,使就餐者两颊留香,美食家赞不绝口。古今诗人中确乎不乏这类“高级厨师”。请欣赏清人郭麂的《真州道中绝旬》:


小憩人家屋后池,绿杨风软一丝丝。
舆丁出语太奇绝,“安得树荫随脚移。”


      摄取的只是一幅生活小景,从题材到技法似乎都没特别引人注目之处。然而,任何人展卷一读都会感到兴趣盎然。出彩的就是最后轿夫那句“真情痴语”:“安得树荫随脚移”。这就像三岁儿童,生日过得很快乐,便对妈妈说:“要是天天过生日那该多好!”童言无忌,因而天真、率直、爽朗,往往令人一新耳目,情趣盎然。故而明代哲学家李贽说:“天下至文未有不出于童心者。”(童心说))“童心”即“痴心”,“痴心”即“真心”,童、痴、真,三位一体,而“真”是最本质的东西。“诗贵真”(陆时雍《诗镜总论》)嘛!看来,诗人永葆一颗赤诚的“童心”那是比什么都重要的。对这一点,已故老诗人王巨农(首届中华诗词大赛第一等奖第一名)理解最深,他在《自勉》诗里表明心迹:“书臻化境须求拙,情至痴时便是真。留得童心看世界,好将白发换青春。”时下某些诗词,枯瘠干瘪,味同嚼蜡。窃以为原因之一,便是缺乏“童心”(痴情)甘霖的润泽呀!
      究其实,诗歌的“真情痴语”在表现对国家、民族的“大爱”中,更具有感天动地的美感震撼力。试读陆游的诗吧。陆游是位伟大的爱国诗人。他对祖国的热爱可谓披肝沥胆、真纯入迷。这样的诗人,不仅在同时代诗人中没有一个可以同他相比,即使在中国古代文学史上也不多见。正所谓“亘古男儿一放翁”(梁启超语)听,“国仇未报壮士老,匣中宝剑夜有声”(《长歌行》)面对这壮怀激烈的吟啸,我们怎不心潮澎湃,热血沸腾?因为在冷兵器时代,或者说在中国传统文化里,“刀剑”从来都是“豪迈”和“英武”的象征,更何况他表现得那么独具特色。也许有人会说,“匣中宝剑”系静物,物体不曾振动,哪能“有声”?是的,科学眼光解读诗句,诗味自然遁迹潜踪。须知:诗是艺术。艺术并非毫发不爽地复制现实,而是表现审美主体对现实的独特感悟和富有个性的审美评价。爱国诗人对“抗敌御侮,为国雪耻”之壮举,寤寐求之,“情痴而生幻境”,那是非常自然的事。据此,对“匣中宝剑夜有声”就决不能苛责其“想”之妄,而只能盛赞其“情”之真。唯其是真情之流露,这样的幻觉描写,陆诗中便曾多次出现:“逆胡未灭心未平,孤剑床头铿有声”(三月十七日夜醉中作)),“黄金错刀白玉装,夜穿窗扉出光芒”(金错刀行))……这些固然是诗人高超艺术的表现,其实也是诗人“驱逐外寇,恢复神州”爱国信念的艺术外化和具形。或者说是诗人“人品”与“诗品”高度的和谐统一。
      中华民族,炎黄子孙,爱国情结,代代相传。清朝末年享有“鉴湖女侠”美誉的诗人秋瑾(1875年一1907年) 景仰先贤陆游,高擎“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革命大旗,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作殊死斗争,终至为此而献身。她在诗中也曾以“真情痴语”宣泄豪侠之气:“休言女子非英物,夜夜龙泉壁上鸣”,其艺术魅力,同样感天地、泣鬼神。是的,陆游、秋瑾这些用热血和生命凝铸成的爱国诗篇,是我们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对它们,我华夏子孙应该异样珍视。特别在当前这样复杂而微妙的国际环境中,更应不时引吭高唱,化作警钟长鸣! (张国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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