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国务院国办函(2007)2号文件将衡阳市列入国家老工业基地改造计划。2008年1月,国办函(2008)15号文件下发了《关于中部六省实施比照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通知》,衡阳成为比照实施的26个城市之一。为抓住这个难得的发展机遇,积极把握优惠政策,为市委、市政府把中央政策用足用活提供参考,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民盟衡阳市委开展了 “衡阳实施比照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情况”的专题调研。
调研期间,民盟市委对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有关政策作了梳理归纳,副主委谢宏带领机关干部分别走访了市发改委、经委、国资委、财政、国税、科技、商务、劳动社保等相关部门,对我市对接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促进中部崛起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广泛调研。并形成了调研报告。调研报告指出我市在对接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振兴衡阳工业,把握国家政策的对策建议。(民盟衡阳市委 颜娟华)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