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重庵副主席在开幕式上就本次会议如何展开深入学习和研讨,提出了三个题目:1、民盟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试点应具有什么样的典型意义?如何通过具体工作来体现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和谐社会等理念以及新农村建设20字方针的要求?2、如何保证“烛光行动”深入和可持续发展,并与参政议政相结合?3、关于帮教工作,没有开展工作的省级盟组织如何稳妥地实现零的突破,已开展的省级盟组织如何适应改革的发展和社会的变化,优化工作效果?
会议听取了民盟中央社会服务部副部长郭勇所作的工作报告,工作报告全面回顾了2006年以来全盟社会服务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指出了下一阶段全盟社会服务工作的任务和重点。
会议期间,司法部劳教局副局长刘卫民应邀介绍了劳教部门近年来开展的重点工作和改革的进展,并对民盟如何参与帮教工作提出具体建议。民盟中央“烛光行动”专家顾问组组长柏均和作了《继承民盟振兴教育传统 稳步推进‘烛光行动’实施》的主题发言。会议分新农村建设、“烛光行动”、帮教工作三个专题作专门的交流和研讨,民盟湖南、贵州、河南、北京、江苏、河北、四川、重庆、福建、天津、安徽等省级盟组织和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代表分别介绍了各地开展新农村建设、“烛光行动”、帮教工作的内容、经验和体会。
闭幕式上,李重庵副主席作了总结讲话。他介绍了对费老关于民盟社会服务工作有关论述的学习体会,并对下一阶段社会服务的重点工作谈了意见。
李重庵副主席强调了现阶段学习费老关于社会服务工作论述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建议大家在工作中要通过不断重温费老的思想来提高认识水平、政治智慧和工作能力。
关于民盟如何参与新农村建设,李重庵指出现阶段的重点是考虑如何设计新农村试点,从而达到试点的“高水平”和工作的可持续性。为解决好设计和定位问题,需要注意以下四个方面:1、各省级盟组织需要有一个固定的联系点,要精心选择试点并集中资源和精力坚持数年,不轻易变换。2、要按照中共中央提出的20字方针的要求,全面考虑、分步推进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3、突出发挥民盟的智力优势,避免重引资,轻智力的倾向。更多地引进智力,充分发挥第一生产力的作用。4、注意农民的主体作用,发挥农民的主动性,通过他们的劳动来建设新家乡。
关于下一阶段如何深入开展“烛光行动”,李重庵强调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有长远打算,保证“行动”的可持续性。在“行动”中要注意党派属性、民盟特性和教师教育的科学性,即要符合履行参政党职能的要求;注意发挥民盟的智力优势;注意教育的专业性,尊重教育的科学规律。各地盟组织在开展“烛光行动”中要注意六个方面的问题:1、目的性,在工作中注意宗旨意识。“烛光行动”的目的是帮助提高农村教师的水平和农村孩子们的整体素质。2、针对性和适应性,强调活动的实效。3、互补性,“烛光行动”与教育行政部门师资培训互相补充,不是重复和翻版。4、专业性,体现专家水准。5、全局性,要有全局观念,心中要装着全体农村教师,通过我们的工作使全体教师受益。6、可持续性。
李重庵副主席建议与会代表认真研究“烛光行动”的调研题目;加强“烛光行动”调研基地建设;在“行动”基地开展试验探索、进行制度创新等问题。
关于帮教工作,李重庵指出当前的重点是在全盟如何进一步打开帮教工作的局面,并提出明后两年内在全盟推开帮教工作。他说,没有开展此项工作的省级盟组织要积极稳妥地走出第一步,已开展的省市盟组织要研究提高活动质量和效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包括盟内组织动员机制和与司法部门的合作机制。各地在开展帮教工作中要真正了解司法部门的实际需要,充分发挥民盟的智力优势,慰问和帮助干警,加强相互了解和信任,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使帮教工作能够取得实效。
李重庵副主席最后希望全盟30个省市一盘棋,大家互相帮助、相互支持,形成以智力为基础的社会服务体系,做出民盟社会服务工作的品牌,更好地发挥民盟作为参政党的作用。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还参加了民盟·新东方教育援助基地和民盟湖北省委社会服务帮教工作心理咨询联系点揭牌仪式,并实地考察了湖北省女子劳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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