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盟市委对基层组织的领导,推进基层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近日,民盟株洲市委制定了《基层工作考核办法》。 该办法规定的考核对象为民盟株洲市委员会所属的各基层委员会、总支、支部或者小组,按照“宽标准”、“严执行”和“重效率”的原则,将对基层组织的工作进行考核、奖励,实行以奖代拨制度。 该办法作为盟市委对基层支部(小组)工作经费以奖代拨的依据,以上年底统计人数为基准,对年度考核合格支部按30元/人的标准拨给经费;凡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者,按20元/人的标准拨给经费;凡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者,扣除全部下拨经费。(罗卫云) 编辑:redcloud